
成都市检察院积极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促成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成都市检察院供图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
60年的传承与创新,“枫桥经验”在检察办案这片土地上已结出累累硕果。其中,民事检察和解作为化解民事纠纷的一道柔性防线,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力体现。
成都市检察机关在加强和规范民事检察和解工作的实践中,创新运用“和解五法”化解纠纷,着力念好“深细实准效”五字诀,并将其融入民事检察全过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站”。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促成和解案件1175件1.2亿余元,和解案件数占全部民事检察受理案件数的16.98%,实现民事检察从注重监督向监督与治理并重的转变。
积极适用“和解五法”
高效化解民事纠纷
“屡屡拖延支付租金,而且付的时候还没付全,整整3年了,只好去告他们了。”成都市双流区某镇某村第一村民小组(以下简称“村民小组”)将所有的68.34亩土地(包含18亩鱼塘),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出租给四川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科技公司”),由于租金迟迟不到位,双方对簿公堂,积怨越来越深。
成都市双流区检察院发现该案线索后,依托与区法院建立的民事检察和解联动机制,积极与区法院沟通,在了解情况、听取双方意见后,决定成立调解专班组织双方调解。
据了解,除本案外,村民小组与农业科技公司还在5个地块上存在同样的纠纷,已提起诉讼并进入执行阶段。调解专班经研判认为,这5起案件系有利益牵连的关联案件,决定一并处理。涉案双方当事人虽有和解的初步意愿,但对案涉款项的给付数额、给付方式存在分歧。成都市双流区检察院在充分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的前提下,分别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适当降低双方过高的心理预期,同时联合区法院执行法官协同参与矛盾化解。
并案化解、利益平衡、情义融合,在成都市双流区检察院、双流区法院的共同努力下,2023年1月11日,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
该案的成功化解依靠的正是我省创新提出的“和解五法”,即在民事检察监督环节通过灵活运用背靠背法、并案化解法、利益平衡法、情义融化法、借力化解法,高质效定分止争,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目标。2023年4月28日,全省22个首批民事检察“和解五法”示范工作室集中挂牌。其中,成都便有武侯区、双流区、彭州市、邛崃市4个基层检察院。
2023年,成都市检察机关共促成和解456件,和解“五字诀”工作经验获最高检肯定。其中,成都市锦江区检察院办理的促成环卫工人与保险公司代位求偿纠纷和解案,入选最高检民事检察和解典型案例。
总结提炼“深细实准效”五字诀
推动民事检察和解工作新发展
上述案件展示了成都市检察机关推行民事检察和解制度的具体操作,那在这一个个成功和解案件的背后,他们是如何去推动该项工作落实的?据介绍,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成都市检察机关总结出了民事和解的经验——“深细实准效”五字诀。
第一招:用好“深”字诀,实现履职深度融合。
在张某某申请监督一案中,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三级检察机关联动,通过释法说理,使得某医院在赔偿申请人损失1万余元的基础上,再赔偿各项损失12万元,最终促成这起历时13年、经过5次诉讼和4次鉴定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结事了。这是成都市检察机关深化一体履职的典型案例。目前,成都市区两级检察院组建检察官联合办案组,市检察院检察官对口全程指导和参与办案,解决基层民事检察“不会”的问题;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在调查核实、矛盾化解等方面的优势,共促民事检察和解。
除了系统内一体履职,成都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区域协作,在协商沟通中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模式,最大限度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在办理辜某某等申请支持起诉案时,天府新区检察院与眉山市仁寿县检察院、遂宁市船山区检察院联合组建办案组共同办理,仅用时7天促成案件和解,为17名农民工追回欠薪38万余元。
民事检察和解制度要求在办案中更加注重职能的深度整合,进一步发挥控告申诉、司法救助联动解决争议的作用,合力推进民事纠纷实质性化解。都江堰市检察院在办理最高检交办的刘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治重化积”专项案件中,充分整合司法救助等检察职能,通过释法说理、困难帮扶,促成长达20年的民事重复信访申诉积案彻底化解。
第二招:用好“细”字诀,全面厘清事实真相。
和解的基础是事实要清楚,关键在于“细”。“一是要充分调查核实,二是要用好公开听证。”成都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怎么调查核实?除了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诉讼卷宗进行审查外,成都市检察机关还充分调查收集书证、物证,主动向承办法官、当事人、证人和其他关联人员调查核实,查明案件事实,夯实和解的事实基础。大邑县检察院在办理叶某某借款合同申请监督案中,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否认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获取关键证据,最终促成双方签订和解协议,申请人主动撤回监督申请。
公开听证什么时候用?成都市两级检察院通过综合研判矛盾纠纷的特点、范围、影响力,做到“应听尽听”,进一步畅通当事人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为和解提供平台。成都市检察院办理的四川某贸易公司民事监督复查案,双方当事人在听证会上就案件事实及相关请求充分发表意见,5名听证员参与引导和解息诉,最终促使持续8年、标的400余万元的法律服务合同纠纷得以化解。
第三招:用好“实”字诀,协同专业力量参与。
民事检察和解是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延伸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需要多方力量共同参与。成都市检察机关深谙此理,从三个方面去做实“多元”化解,拓宽多元共治“朋友圈”。
一是引入人民调解。在办理支持追讨欠薪案件过程中,主动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做好诉前和解工作,在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扎实有效推进诉源治理。在一起74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中,崇州市检察院结合地方人民调解委员会细致耐心开展工作,共同促成劳资双方和解。
二是探索联动调处。针对劳动纠纷申请监督案件劳资双方矛盾尖锐、诉争时间长、信访风险高等问题,牵头与成都市委政法委、法院、司法、人社、工会等6家单位会签《建立劳动纠纷案件特邀调解机制的实施办法》,共建劳动争议案件纠纷调处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劳动纠纷案件全链条治理,促成和解率达13%。
三是加强律师参与。与成都市律协对接,设置驻成都市检察院律师服务站,向当事人常态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建立释法说理专业律师库,对于争议较大或涉及专业领域民事申请监督案件,个性化挑选律师参与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工作。
第四招:用好“准”字诀,紧盯核心矛盾焦点。
不同案件有不同的矛盾焦点,准确找到焦点就是化解纠纷的关键。针对当事人之间矛盾突出的申请监督案件,以及支持起诉案件中弱势群体诉讼能力普遍欠缺的实际情况,成都市检察机关坚持情绪疏导和释法说理工作并重。
在开展当事人情绪安抚工作的基础上,梳理事实细节、证据收集情况,明确案件法律关系,切实找准当事人核心诉求,主动引导当事人和解,灵活运用“背靠背调解”“面对面沟通”等方式,为当事人分析利弊、权衡得失。成都市新津区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某、杨某某追索赡养费支持起诉案中,着力解开当事人“法结”和“心结”,再续“情结”,促成子女当场向父母支付赡养费,其后全家聚会其乐融融,并邀请承办检察官参加表示感谢。
第五招:用好“效”字诀,确保纠纷实质化解。
民事纠纷实质性化解的质效如何保障?成都市检察机关对达成和解的“售后服务”也作出了自己的努力。
首先是借力司法确认,实现支持起诉案件诉前和解协议司法化。成都市双流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区司法局创新探索“法律援助+支持起诉+委派调解+司法确认”四位一体新路径,引导当事人在检察环节和解后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诉前和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同时,对接执行和解。与成都市中级法院联合印发《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后,检察机关将和解协议及相关材料移送法院,由法院按执行和解方式处理,实现民事检察和解协议与执行和解协议有效衔接转化。
最后,强化跟踪问效。坚持以即时履行为主、分期履行为辅,能够当场履行的,督促立即履行;无法即时履行的,通过定期回访等方式敦促当事人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并就是否真实履行及时跟进,促成17件申请监督和解案件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