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表格就是我的调解书。”近日,渠县法院临巴法庭审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对借款金额、约定的利息及还款方式均无异议。鉴于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庭审结束后,法官向当事人送达了“表格式”裁判文书。
记者看到,“表格式”裁判文书对传统裁判文书进行了“瘦身”,按照案号、当事人身份、案由、立案时间、适用程序、是否公开审理、原告诉求、裁判结果、诉讼费承担、审判组织及裁判时间等对裁判文书内容进行分类展示,内容简洁明了。
案件当事人拿到裁判文书后直呼:“这样的裁判文书一看就懂,让我们老百姓明明白白地打了一次官司。”
什么是表格式裁判文书?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表格式”裁判文书?记者了解到,“表格式”裁判文书是要素式裁判文书的形象化称呼,“它”以表格的形式对案件的基本信息、案由、诉讼请求、裁判结果进行展现,内容简洁明了、当事人看后一目了然。“表格式”裁判文书适用于案件事实清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明确、双方争议不大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是法院在不影响司法效果前提下提高审判效率的一种便民举措。
相较于传统冗长、复杂的纯文字裁判文书,“表格式”判决书以表格形式,简明扼要地展示案件当事人基本信息、案由、诉讼请求、裁判结果等内容。裁判文书内容精炼、突出重点、条理清晰。不仅能让当事人快速捕捉关键有用信息,也能让法官从冗长、复杂的纯文字文书说理中解脱出来,优化司法资源,提升司法效率。
陈洁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谭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