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茂强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洋)、况 大 勇 ( 公 民 身 份 号 码 :152127199012272718):
本委已受理赵朝伦、余海、李丽桃与你(单位)追索工资劳动争议案(西市劳人仲案〔2023〕940号-942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以及答辩、举证、开庭通知等仲裁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10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2月29日15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四川省西昌市风情园路5号市人社局3楼仲裁院,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西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