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 刘辉敏:
      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新复决字〔2023〕3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公告期满之日视为送达,公告期间为30日,决定内容如下: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如你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蒲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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