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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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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大为):
本委受理申请人吉兵菲拉诉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西市劳人仲案〔2023〕79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书主要内容:依法确认申请人吉兵菲拉与你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请你单位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30日内到西昌市风情园路5号西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不到,本裁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西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