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转让通知书

  • 成都良友志凯投资有限公司:
      就贵公司欠付成都市泰康宇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案件受理费等款项一事【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2017)川0113执1248号案】,此前已由青白江区城厢镇人民政府代贵公司支付了20万元。现成都市泰康宇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胡友俊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剩余工程款本金1131089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7798元、鉴定费50000元等债权一并转让给了胡友俊。故通知贵公司,上述款项均由胡友俊向贵公司收取。
      通知人:成都市泰康宇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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