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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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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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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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住建城管催告(2022)第23-2号
宜宾市南溪区金盛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3年2月18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南住建城管罚(2022)第23号,要求你(单位)依法履行罚款人民币173986.00元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要求你(单位)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依法履行罚款人民币173986.00元的行政处罚。涉及金钱给付的,请持原处罚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南溪支行)缴纳罚款。
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机关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政通路13号联系人:李登明
联系电话:0831-7826006
宜宾市南溪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2023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