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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案入选涉农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
以投资养殖场为名非法吸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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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昨(4)日,公安部经侦局公布8起涉农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揭露了犯罪嫌疑人利用的多种手段,包括以“云养经济”为名非法集资,以“转让林权”为名非法集资等,其中四川一案入选。
2025年6月,泸州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李某荣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李某荣等人成立农牧业发展公司,通过群众口口相传、组织实地参观养殖场和草场等方式,宣传投资公司养殖场、牧草种植等项目,承诺24%至32%的年化收益,公开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截至案发,共吸收资金600余万元,涉及50余人。目前,李某荣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此外,在北京某科技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该公司依托自建的App,以互联网加畜牧业为宣传噱头,通过互联网公开宣传推广“领养羊”理财产品。投资人以每只羊1000元价格认领,公司承诺到期后将羊只进行屠宰,投资人可选择羊肉实物或根据售卖价格收取年化6.6%至12%不等的收益。截至案发,共吸收资金数亿元,涉及1万余人。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处于法院审理阶段。
在内蒙古汇某林业发展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该公司在全国设立35家分公司,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以转让林权代为管护为噱头,与投资人签订林权转让、管护及林木收购等合同,承诺高额年化收益,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截至案发,共吸收资金1亿余元,涉及1000余人。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提醒,当前涉农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多发,犯罪手段翻新、套路升级,识别难度大,公众要注意识别“保本高息”“政策包装”“包销圈套”等“关键词”,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