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山县法院:“以劳促执”破困局 柔性执行暖民心

  •   近日,营山县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创新“以劳促执”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小额债务纠纷。
      据了解,被执行人宋某因拖欠申请执行人5800元瓷砖货款未按期履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核查,确认宋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银行账户也没有收支流水,传统执行方式难以突破,案件一度陷入终结本次执行的困境。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执行人持续追踪被执行人宋某的踪迹,并通过营山县法院“执行110”及时提供线索。执行法官迅速行动、精准出击,顺利找到宋某并将其带回法院接受调查询问。其间,宋某拒不配合、刻意规避执行,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被拘留期间,宋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向执行法官说明实际困难,称其并非恶意逃避债务,而是长期处于失业状态,缺乏稳定收入,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客观上无力偿还欠款,并诚恳表示只要有稳定工作,一定会自觉履约还款。
      为彻底化解矛盾、激活执行“活水”,承办法官摒弃机械办案思维,立足案件实际,多方协调沟通,依托申请执行人经营资源为被执行人宋某牵线对接就业岗位,并依法提前解除拘留。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分期履行协议,由被执行人宋某通过相关工作获取收入,扣除必要生活开支后,剩余薪酬全部用于清偿债务。
      此次柔性执行举措变“无财可执”为“以劳偿债”,既最大限度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帮助被执行人重拾生计、回归正道。下一步,营山县法院将持续优化执行举措,坚持刚柔并济、精准施策,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涉民生小案,以有温度的司法守护群众公平正义。 营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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