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顺风车司机犯困让乘客代驾并索要全额车费

    一起顺风车纠纷折射出安全监管之困



  • AI制图

    法律提示
      ●车主以犯困为由,将驾驶义务转移给乘客,属于未经合同相对方同意,擅自转移核心履约责任。即便接替驾驶人拥有有效驾驶证,也不能免除车主自身的合同义务。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会根据各方过错划分事故责任。司机将车辆交由不适宜驾车人员驾驶,本身存在明显过错;代驾人明知自身身体状态不佳仍然开车,同样存在过错。
      一场跨城顺风行程,演化成备受舆论热议的出行纠纷。10月17日,两名乘客在上海看完演出后,搭乘顺风车返回杭州。车辆行驶途中,驾车司机称自身犯困,提出让乘客接替开车,自己则在副驾休息直至抵达目的地。到达杭州后,司机依旧要求乘客支付全额车费。
      事件经媒体报道迅速发酵,不少网友围绕顺风车的属性、司机义务、乘客代驾风险、平台监管责任展开热烈讨论。这起看似偶然的出行争执,背后直指顺风车行业运营边界、安全管控、权责划分等一系列痛点,也为广大出行参与者敲响安全与法治警钟。

    焦点一
    顺风车司机让乘客开车,违约了
      在大众普遍认知里,顺风车区别于网约车,核心定位是合乘互助、分摊出行成本,而非专业营运载客。合乘的基础前提是由发布行程的车主本人驾驶车辆,顺路搭载乘客。这既是顺风车平台服务协议普遍约定的条款,也是保障行车安全的底层要求。
      此事件中,司机已经脱离了顺风车“车主自驾、顺路合乘”的基本模式。“从民事合同角度看,司机行为构成违约,乘客有权主张退还部分或者全部车费。乘客下单顺风车,与车主之间成立客运合乘合同关系。合同核心义务,是车主亲自驾驶车辆,将乘客安全、准时送达目的地,这是车主的主给付义务。车主以犯困为由,将驾驶义务转移给乘客,属于未经合同相对方同意,擅自转移核心履约责任。即便接替驾驶人拥有有效驾驶证,也不能免除车主自身的合同义务。”四川皓宇律师事务所律师肖云海说,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该案中,司机没有亲自驾车履约,乘客有权拒绝全额支付车费,或是在支付费用后,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的方式主张退费。同时需要明确,乘客自愿代为开车,并不等同于乘客承接了车主的全部合同责任,不能以此免除车主原本应当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
      “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层面,随意转交驾驶权潜藏多重违法与追责风险。驾驶机动车是高度危险行为,驾驶人必须保证精力充沛、身体条件适合驾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负有安全驾驶、谨慎驾驶的法定义务,不得在自身困倦、不适宜驾驶时继续驾车,更不能随意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肖云海说,该案司机明知自身犯困,不选择就近停靠休息、终止行程,反而要求乘客代驾,漠视道路交通安全。
      而据媒体报道代为开车的人员刚完成肠胃镜检查,身体尚未恢复,若因身体不适引发事故,代驾人本身也需要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责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会根据各方过错划分事故责任。司机将车辆交由不适宜驾车人员驾驶,本身存在明显过错;代驾人明知自身身体状态不佳仍然开车,同样存在过错。

    焦点二
    中途换人开车,平台如何监管?
      “顺风车平台并非简单的信息‘中介’。平台在服务协议中大多明确约定,车主必须本人驾车,禁止交由他人代开。平台负有事前提示、事中风险管控、事后纠纷处置的义务。”四川亚美律师事务所律师严光华介绍道,在本次行程中,平台无法实时识别途中车主换人的异常情形,暴露出顺风车行程动态监管的短板。
      如果平台在接到相关投诉后,怠于核查、处置,没有落实对违规车主的处罚机制,未尽安全管理义务,根据民法典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的相关规定,平台有可能需要承担与其过错相匹配的补充责任。
      “从行业合规、营运定性与保险风险来说,顺风车和经营性网约车、出租车有着严格区分,顺风车以分摊成本为目的,禁止以盈利为目的反复接单营运。如果车主长期高频次跨城接单,行为本质已经偏离互助合乘,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营运。而本案这种让乘客代驾、车主躺平的模式,进一步模糊了顺风车的属性。”严光华说道,保险风险也不容忽视,如果该车投保时,保险条款约定,驾驶人应当是保单约定、具备资质且状态适宜的人员,那么车辆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将依据保险合同条款拒赔。届时,事故造成的损失,只能由司机、代驾乘客按照过错自行分担,乘客的权益保障将陷入困境。
      “对于乘客来说,一旦遇到车主提出让乘客代驾、疲劳驾驶、超速等危险情形,第一时间拒绝并要求就近停车终止行程,留存聊天记录、录音、视频、订单截图等证据,优先在平台内发起投诉,要求平台介入调解。调解不成,可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退费、赔偿。”严光华表示,对于顺风车车主来说,要明晰自身的法定和约定义务,疲劳时应当及时休息,不得转嫁驾驶责任。从平台来讲,需要补齐技术短板,完善行程抽检、语音提醒、异常行程预警机制,强化违规车主的惩戒力度,从源头遏制换驾、代驾这类危险行为。
      “顺风车的价值在于互助便民,但互助不能突破安全底线,更不能转嫁驾驶风险。该事件提醒大家: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不容随意转让,‘顺风’不是‘顺风甩锅’。只有车主恪守安全驾驶义务、平台压实监管责任、乘客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多方同向发力,才能让顺风出行回归安全、有序的本来面貌。”严光华总结道。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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