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句“没人送好处费”厂长自曝贪腐

    6年间敛财69万元 获刑2年4个月

  •   “以前供应商都会给些‘好处费’,现在他们觉得利润不高就不给了,我这损失可不小。”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生产厂区厂长郑某向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诉苦,提出将厂内废品变卖所得作为其个人补贴以实现涨薪的要求。这番“自白”让刘某警觉,刘某报案后,郑某多年隐秘的贪腐黑幕就此曝光。
      今年5月13日,经邻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郑某涉嫌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在川渝高竹新区法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技术骨干暗地索要“入场费”
      科技公司主营涂料生产与销售,郑某凭借出色的调色技术成为该公司不可或缺的技术骨干。加之他是公司合伙人冯某的表哥,刘某对他信任有加,不仅让他担任生产厂区厂长,还给予他“原材料入场否决权”。然而,郑某将这份信任当成了自己索贿的筹码。
      “不给钱,就说我们的材料不行,不能进场,为了长期供货,我们不敢不给。”提起郑某,原材料供应商既气愤又无奈。2019年至2024年,郑某利用负责生产管理及技术实验的职务便利,向供应商索贿。在筛选原材料环节,他以“要想材料进场,就得表示表示”等言语索要好处,一旦供应商不给,他便以“质量存在问题”为由向公司建议弃用。在原材料收货、验货环节,他长期故意拖延卸货时间,倒逼供应商“拿钱了事”。通过各种卡要手段,郑某先后向6家供应商索要好处费共计25万余元。
      郑某的贪婪远不止吃拿卡要,他还将目光盯上了公司财产。
      经查,2018年至2024年,郑某利用职务便利,绕过公司正规流程,私自将公司的成品油漆、原材料及废弃油漆桶出售给甘某等人,销售金额达49万余元。为掩人耳目,他象征性地向公司上缴了5.9万余元,剩余的43.2万余元被其占为己有。

    贪念无度终反噬
      “2019年开始,我就隐约感觉公司销量与预期收益有些对不上,怀疑有人暗中牟利,但一直没有实质性证据,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了。”刘某表示。直到2024年12月,郑某向刘某、冯某“诉苦”,甚至凭借“老板亲戚”和“工厂首席调色师”的身份有恃无恐,主动向刘某出示了自己与供应商的微信聊天和转账记录。刘某仔细翻阅郑某的微信账单,发现除了其与十余名原材料供应商之间存在多笔异常转账记录,一些并非公司客户的油漆销售商、与公司无往来的废品站老板也频繁向郑某转账。
      2025年1月,刘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明,郑某在2018年至2024年担任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变卖公司资产,侵占公司财物43万余元;通过虚报房租的方式,将科技公司用于支付房租费用的1万元占为己有;非法索取、收受供应商贿赂25万余元。
      2025年11月,邻水县检察院以郑某涉嫌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起诉至邻水县法院。今年5月,邻水县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结合其自首、认罪认罚、退赔部分经济损失等情节,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责令其退赔科技公司剩余经济损失,并依法追缴其受贿所得。陈艳 魏巍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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