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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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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超志不慎遗失四川省司法厅于2019年8月1日颁发的公职律师工作证(工 作 证 号 :1511820196011004 8),特此声明作废。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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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超志不慎遗失四川省司法厅于2019年8月1日颁发的公职律师工作证(工 作 证 号 :1511820196011004 8),特此声明作废。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