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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街”辅警被刺身亡 “炸”出了几层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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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晓亮
贵阳一桩因“飙车炸街”引发的命案,让一场个体悲剧演变为一个值得讨论的社会议题。
据大风新闻报道,52岁的王某自2019年起时常被楼下摩托车“炸街”轰鸣声吵得崩溃,2025年5月29日凌晨两次被惊醒后,携刀下楼寻人报复,将骑摩托车“炸街”的19岁辅警付某刺死。贵阳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死刑,王某以“被害人有过错、量刑过重”为由上诉。
一名知法犯法“炸街”的辅警,一个深受噪音困扰的市民,在凌晨街头的一次非正常会面导致一场双输的悲剧,牵扯出几层警示。
首先,最核心警示是,扰民有错,却罪不至死,私刑永远无法替代法治。“飙车炸街”构成行政违法、扰民侵权,投诉、报警等合法维权方式哪怕不能立竿见影,也不是持刀杀人的理由。以暴制错,明显过当。王某被噪音困扰多年的崩溃值得共情,但越过法律边界报复泄愤,背离了法治准则。
再者,此案对各类“飙车炸街党”,也是一记当头棒喝。法院查明“付某案发前骑行活动并不频繁”,应非在王某家楼下“炸街”多年的元凶。付某作为警务辅助人员,如充分意识到非法改装、违规骑行的危害,或许就不会成为一场无差别行刺的受害者。深夜“飙车炸街”不是无伤大雅的个性张扬,而是极具隐患的违法行为。每一次无视规则的扰民骑行,都在积累矛盾、激化对立,会将自己置于未知风险中。唯有遵纪守法,才是自我保护,避免无妄之灾。
最后,对执法者而言,监管难不是对“炸街”无可奈何的理由。不能畏难放任,更不能等到发生命案才事后补救。当地接警数据显示,508起涉噪音扰民警情中,有3起涉及“炸街”类扰民,只要有心治理,不管“炸街”占比多少,都该依法查处。当地居民称夜间长期在楼下巡逻防控,“炸街”扰民就有所好转。办法总比困难多,治标之后要治本。将防范关口前移,非法改装、“飙车炸街”叠加时,别只当轻微扰民,而应把全链条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