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涉法涉诉信访“到此为止”

    ——专访广元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彭彪

  •   2025年6月,广元市在全省首创建立市级涉法涉诉信访接待中心。运行一年多来,中心已接待群众845人次,现场释法明理647人次,满意率95%以上;交办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198件。广元市委政法委和市级政法机关来访下降90%。
      涉法涉诉信访治理如何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破局”?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就此专访广元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彭彪。

    要解决什么难题?
      四川法治报:为什么会想到要建这样一个中心?
      彭彪:长期以来,涉法涉诉信访面临“三难”困境。一是诉访分离难落地。信访部门认为属于涉法涉诉事项,引导走法律程序,法院等司法机关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或已经终审、再审申请被驳回、检察监督申请没得到支持,又推回信访渠道。群众在“信访”与“诉讼”之间反复奔波,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二是跨部门协同难。政法各家各自接访,信息不通、壁垒重重,群众多头跑、反复跑。三是“案结事未了”反复上演。一些案件穷尽法律程序后,当事人依然信访不止,司法权威受到冲击。
      这些问题倒逼我们思考:能不能建一个平台,把涉法涉诉信访集中起来,“一站式”接待、“一起办”提速、“一起答”止争,从而方便群众、规范秩序、提升效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涉法涉诉信访接待中心建设,将其纳入市委全会决定和市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6月,中心正式运行,按照“市委政法委统筹、市法院主导、其他市级政法单位参与”的原则组建,“法检公”抽调专人常态化入驻,实体化运行。

    有什么特别之处?
      四川法治报:中心具体怎么运行?和信访局有什么不同?
      彭彪:中心与市信访局同属“大信访”范畴,但又有本质区别。中心不是行政单位,而是一个整合资源、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工作人员是从政法单位抽调组成,实体化运行,中心的运转靠机制而不靠编制;中心是“大信访”体系内,面向涉法涉诉信访打造的“专科门诊”,具有信访局的接访、交办、督办基本功能,同时增加组织开展案件会商、案件评查、律师参与、集中答复等职能。
      运行机制上,我们重点抓了三条:一是“一站式”集中接待。对所有来访均登记接待,按照“诉访分离”原则,区分尚未进入司法程序、正在司法程序中、已经结案等情形分类处理。中心依托全市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平台,新开发“涉法涉诉信访”模块,实现“接待登记、分流交办、办理反馈”全部网上流转,同时接入法院、检察院专网,打破数据壁垒。
      二是“一次办”减少环节。全面梳理信访问题及诉求,落实主办、协办责任,明确办理要求与时限。一般信访案件1个月内办结,复杂信访案件3个月内办结。综合运用司法救助、政策帮扶、法律援助等手段,同步协调解决信访群众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
      三是“一起答”释法解惑。对法律问题解决到位、解释疏导教育到位、司法救助到位,但仍缠访重复访的,组织“法检公”、第三方律师和属地党委政府在中心联合公开答复。通过多部门协同、面对面释法、一对一疏导,增强信访人对处理结果的法律认同与情感接纳。
      四川法治报:引入律师参与,是出于什么考虑?
      彭彪:涉法涉诉信访往往涉及专业的法律问题,群众对政法机关“自己人办自己案”难免有疑虑。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就是要增强信访化解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我们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家律师事务所,选派符合条件的律师进驻中心值班,负责接待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评析研判信访案件、提出处理建议,同步开展释法说理、教育疏导工作,同时也让律师包案化解一些案件。律师以第三方身份参与,既能让群众感受到中立、客观,又能从专业角度帮助群众厘清法律关系、引导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结案了事”如何向“案结事了”转变?
      四川法治报:听说中心运行后,信访量下降很明显?
      彭彪:是的。中心运行一年多来,市涉法涉诉信访接待中心已接待群众845人次,现场释法明理647人次,满意率95%以上。市委政法委和市级政法机关来访下降90%,多头信访、多地信访现象有效缓解。2026年1月至6月,中心接待信访群众409人,环比下降6.19%;依法受理信访事项63件,环比下降53.33%。
      信访量下降,我们分析有五个方面原因:
      一是全力攻坚缠访积案化解,特别是领导包案化解和主动接访制度落实到位,信访存量大幅下降、增量有效遏制。
      二是常态化开展案件研判会商,明晰办理要求,压实办理责任,2026年已研判会商16次72件,矛盾化解效率显著提升。
      三是执法司法质效持续提升,冤错案件、瑕疵案件大幅减少,不服裁判而信访的人员明显下降。
      四是做实做细释法明理全过程,群众满意度持续提高。
      五是信访集中爆发阶段结束,阶段性集中诉求逐步得到化解。
      四川法治报:如何通过信访工作“末端”倒逼规范办案“前端”?
      彭彪:这是我们最看重的深层效果。过去,一些政法单位和办案人员存在“结案了事”的心态,判决一出了之,对群众诉求回应不够。现在有了中心这个平台,信访群众集中在这里反映问题,哪些案件、哪个环节容易引发信访,一目了然。
      我们建立了“一案双查”制度,对当事人反复申诉、执法过错始终未依法解决的,倒查案件办理责任、信访工作责任。立足信访“末端”规范办案“前端”,让依法独立办案和联动化解信访有机结合,从源头上减少执法司法错误、瑕疵发生。政法单位和办案人员对信访工作更加重视,认识逐步由“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
      同时,我们全面落实执法司法责任制,加强权力制约监督,让办案的司法独立性和调处纠纷的联动性有机结合。2026年受理的72件信访案件中,执行案件32件,占比达44%,这也为我们改进执行工作提供了明确方向。

    有什么“法宝”?
      四川法治报:中心目前形成了哪些机制制度?
      彭彪:主要有五个:一是领导接访制度。中心对重大复杂疑难、久拖不决的信访事项,确定了政法单位领导定期接访,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提升信访化解质效。二是案件会商制度。对接收的信访案件进行初步会商研判,提出办理意见,信访人对办理答复仍不服的信访事项,组织“法检公”和第三方律师等共同会商,研究解决群众信访诉求。中心自运行以来,研判会商案件30次、249件。三是案件评查制度。一般信访案件,由政法单位自行开展评查;对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存在执法司法问题的信访重点案件,由检察机关或市委政法委牵头成立评查组,组织开展专项评查。四是律师参与制度。律师事务所派驻律师轮流值守,提供法律咨询解答、评析信访案件,做好释法劝导工作,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申诉。五是现场答复制度。对法律问题解决到位、解释疏导教育到位、司法救助到位,虽尚未信访终结但仍缠访、闹访的,组织“法检公”、第三方律师和属地党委政府等在中心进行公开答复、释法说理,落实属地责任。中心运行以来,已组织联合公开答复17次43人。
      四川法治报:下一步有什么打算?彭彪: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进一步谋划后期建设,完善硬件设施;二是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三是着力提升化解合力,深化与综治中心、调解组织的对接;四是增强监督效能,探索建立“指标数据+民意数据”双维评价体系;五是强化职能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中心、信任中心。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润秋 郝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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