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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匿财产、暴力抗法、虚假诉讼……
广安明确十七类拒执入罪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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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甘文玉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为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日前,广安中院、广安市检察院、广安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亮明执法司法尺度,明确拒执追责边界,向各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亮剑。
通告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制定,面向广安所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划定行为红线,明确全体被执行人须如实申报财产、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若实施抗拒、逃避、规避执行行为,法院将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涉嫌犯罪的,直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清晰列明十七类可认定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典型情形,覆盖财产恶意处置、拒不配合财产申报、暴力阻碍执行、虚假诉讼规避执行、拒不交付财物腾退房屋、串通公职人员干预执行等高发违法行为。无论是隐藏、转移、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还是围堵、殴打执行工作人员、损毁执行装备,亦或是虚假和解、虚假仲裁转移资产逃避债务,只要达到法定情节标准,均将启动刑事追责程序。
通告区分宽严处置尺度,明确在通告发布后主动履行义务、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不予移送公安机关;若无视通告要求继续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通告同时明确,教唆、协助他人实施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一并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同步追究刑责。
通告同步畅通维权与举报渠道:一方面,支持当事人通过律师调查令、执行悬赏等方式固定证据,依法提起刑事自诉;另一方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下落,司法机关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从重处罚。
据了解,此次三家单位联合发布通告,是广安深化“切实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通过“公检法”协同联动,打通民事惩戒、刑事追责闭环,持续压缩失信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空间。下一步,广安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将建立常态化协作办案机制,线索快速移送、案件协同侦办,持续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以刚性司法执行守护群众胜诉权益,筑牢全市诚信法治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