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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条例》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部分停车场免费时长延长至 30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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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20日,记者从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贡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停车免费时长将从原有的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更加便民惠民。
《条例》全文共计29条,对停车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是自贡市首部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性法规,立足民生实际、回应群众关切、体现治理创新。
据新闻发言人介绍,近5年来,自贡市机动车保有量以年均10%—15%的速度持续增长。截至2025年底,自贡市小汽车保有量约34.71万辆,停车位需求约38.2万—45.1万个。自贡市城区人口规模大于50万人,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比仅为0.48,远低于《城市停车规划规范》确定的1.1—1.3,停车位总量缺口较大。
《条例》从规划源头、增量供给、空间挖潜多维度破解停车难题。新建住宅、商业、医院、学校等项目严格配建足额停车位,同步规划建设非机动车泊位,配建不足不予验收。持续扩充公共停车资源,2023年至2025年分别新增城区公共停车位1320个、2250个、1483个。
《条例》在规范停车收费方面作出新规定。机动车停车场停放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同时,延长免费时长,规定在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停车时长不足30分钟的不收取停车费,这一规定将原有的15分钟免费时长延长至30分钟,更加便民惠民。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对停车不足30分钟的车辆免收取停车服务费。
此外,《条例》还提出要打造智慧化城市停车信息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该系统将室内外停车场全面纳入智慧停车云平台,打造停车一张网,为市民提供一键找空位,精准导航、无感支付等便捷停车服务,同时可进行车主管理,配置优惠券、钱包充值等车主营销活动,也能给车主提供车位查找、路线导航、停车缴费、月卡办理、自助开票等智慧停车服务。平台满足第三方对接服务,实现数据共享,通过第三方开放协议或授权协议进行对接,可整合充电桩、诱导屏、视频监控等资源,为车主提供便捷、多元化的停车、充电等服务。
据悉,在自贡市城镇开发界内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对未按照规定备案、擅自占用公共场地设置停车场地或施划停车泊位、设置障碍物占用停车泊位等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