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元市利州区法院积极构建“法院+N”多元化解机制

    从对立到对话 共解物业纠纷“千千结”

  •   “法官能到家里来看,我心里这口气就顺了。”走出调解现场,广元市利州区某小区业主李某对法官说道。一旁的物业公司经理也坦言:“法院把法庭开到小区里,让我们看到了自己服务上的不足。”
      6月29日,广元市利州区法院联合街道社区,将调解现场“搬”进小区,成功缓和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多年物业费纠纷,凭借“法院+街道+社区”多元解纷模式,以法理为基、以温情为纽带,让僵持已久的双方从对立走向对话。

    矛盾缘起 一场漏水,两头委屈
      “家里漏水好几年,始终没解决好问题,凭什么还要我交物业费?”李某是小区老住户,因家中多处漏水,导致墙皮脱落、地板起拱,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却迟迟等不来彻底维修。一气之下,李某选择拒缴物业费来表达抗议。
      与此同时,物业公司也有一肚子苦水。物业公司经理表示,楼顶漏水已多次组织人员整改,但因前期物业公司遗留问题难以根治。对于服务不到位的指责,物业公司强调这并非业主长期拒缴费用的正当理由。
      双方争执不下,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

    联动破局 现场“问诊”,化解心结
      为进一步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6月29日,利州区法院副院长罗鸿儒带领经开区法庭法官,联合相关街道社区干部,将调解现场“搬”到了李某所在的小区。
      在调解现场,双方刚一坐下便争执起来。法官及时稳住了场面,让双方轮流把话说完。
      法官和社区干部打出一套“情理法”组合拳。法官立足法律规定,清晰解读物业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物业公司对漏水问题已多次整改、积极处理,尽到了应尽职责,不能成为长期拒缴物业费的理由。”
      社区干部则依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基层优势,以拉家常的方式耐心安抚双方情绪,用温情消融对立隔阂:“都在一个小区住,把问题摊开来说,一起想办法解决问题总比赌气强。”
      一边释法明理,一边体恤实情,紧张的氛围逐步缓和。经过“面对面”说理和“背靠背”谈心,双方态度有了明显松动,虽因具体费用问题未能达成和解,但对立情绪已大为消解。调解虽未当场落定,但法院将秉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继续推进纠纷化解。
      从对立到对话,这场纠纷的调处没有复杂的程序,却有着实实在在的温度。利州区法院将继续加强物业纠纷的联动联调,共建“法院+N”多元化解机制,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持续融合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等多方资源,不断扩大物业纠纷化解“朋友圈”,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母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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