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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典型案例
恶意注册囤积商标 向所有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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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佛山市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无锡某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恶意诉讼检察监督案”等5件检察机关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典型案例,涵盖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等多个知识产权领域的检察监督案件。
在“佛山市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无锡某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恶意诉讼检察监督案”中,佛山某公司明知其权利基础存在瑕疵或缺乏事实根据,仍在无锡某公司申请上市的重要节点,以侵害其专利权为由提起诉讼,索赔2300万元,导致无锡某公司申请上市工作被迫中止。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案件线索后,经过调查核实向法院移送线索,提示法院及时甄别、依法惩处。
通过恶意注册囤积商标,再向真正的商标权所有人提起诉讼索赔,是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中的典型情节。这批典型案例中,有3起案件都存在此类现象。在“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与某科技股份公司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恶意诉讼检察监督案”中,某科技股份公司是一家以“电”为核心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早在1998年就将“长高”作为字号使用并在2006年注册了系列商标。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在2022年申请注册12件“长高电新”商标并专门注册成立某贸易公司提起侵权诉讼。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调查核实某科技公司、某贸易公司无生产经营迹象,认为系恶意抢注、借诉讼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意图明显,依法开展法律监督。
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积极营造保护和激励创新的社会氛围,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批典型案例在线索移送、程序启动、调查核实、跟进监督等方面为全国范围内防范和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据法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