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发布自愿戒毒(戒断)康复收治指南

    有戒治需求的人员可提交申请

  •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近日,四川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发布自愿戒毒(戒断)康复收治指南,正式启动“蜀戒康”自愿戒毒(戒断)康复收治工作。从今年5月起,有戒治需求的吸毒人员、吸食非列管成瘾性物质人员和滥用药物人员等,可自愿前往设置于省资阳强戒所的自愿戒毒(戒断)康复专区,接受安全、规范、专业的戒毒(戒断)康复服务。
      “主动寻求帮助,不会被追究责任。”依据禁毒法第六十二条及《戒毒条例》第九条规定,吸毒人员主动到有资质的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这一政策设计旨在鼓励更多成瘾者放下思想包袱,勇敢迈出求助第一步。
      收治指南明确,凡本人自愿、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满18周岁须由监护人陪同)、无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情形的违法犯罪行为、生活能够自理且无重大器质性疾病、严重精神障碍及传染性疾病者,均可提交戒治申请。入院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周内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涵盖三大常规、肝肾功能、传染病筛查及彩超等项目的体检报告。根据身体状况,家属可申请陪戒并须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近年来,四川司法行政戒毒系统针对吸食成瘾性物质和青少年药物滥用风险的社会治理难点,打造“全链条”自愿戒毒(戒断)康复工作新模式,构建起“三级四类”科学戒治体系。在制度创新层面,从“顶层设计、中层布局、末端实践”三级入手,完善制度规范、场所布局、戒治模式相关规划,实施四川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医疗戒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2025-2027),出台自愿戒毒试行办法,配套管理、服务、评估3大类54项规范,填补了自愿戒毒领域制度供给空白。在平台搭建层面,构筑“省级专区-区域中心-戒毒门诊-社区咨询点”四类诊疗服务平台,目前已在全省形成“一专区、一中心、两门诊、十二咨询点”的自愿戒毒(戒断)康复格局,为自愿戒毒(戒断)康复人员提供了多层次、便捷化的戒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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