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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工作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名单公布
四川3集体4个人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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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李霜霜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等80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贡献突出的集体和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王金倩等100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贡献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四川检察机关3个集体、4名个人受到通报表扬。
获表扬的3个集体是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检察院“格桑梅朵”办案团队、攀枝花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达州市检察院“巴渠佑苗”未检工作团队。蒲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丛林,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雷蕾,自贡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甘露梅,剑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魏林林4人获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贡献突出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