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检察之为 答山水之问

    宜宾检察深耕“长江首益”品牌 守护长江上游绿水青山



  • 宜宾市检察院、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河长办会签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协同监管机制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志愿者实地查看污水处理整改情况



    宜宾市叙州区检察院、云南省水富市检察院联合在金沙江向家坝码头开展跨区域巡查

      长江首城宜宾,金沙江与岷江在此相拥,长江自此是长江。这份得天独厚的山水资源,为宜宾烙下“长江零公里”的地理印记,也赋予这座城市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天然使命。一江碧水自三江口浩荡东流,河湖安澜、山林葱郁、万物共生,维系着万里长江的生态脉络。宜宾市检察机关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紧扣长江大保护战略部署,深耕“长江首益”公益诉讼检察特色品牌,聚合多方共治力量,统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一体履职,从精准办案、数字赋能、源头治理、跨域协同多向发力,以法律监督助推生态综合治理,用法治方式厚植绿色发展根基。
      宜宾市检察机关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作答了时代提出的山水之问:2021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133件,立案行政公益诉讼1060件、民事公益诉讼203件,制发检察建议976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2件;16件案例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立足精准办案 答好源头治理之问
      三江汇流、河网密布的地理环境,让宜宾成为长江上游水域环境管控的关键关口。紧盯干支流水体污染、污水直排等环境问题,宜宾市检察机关以专项整治破难题、以数字监督挖线索、以检察建议促整改,顺着江河脉络深挖污水治理根源,从排污口改造、管网修缮、设施运维全链条精准施策,从源头守护一江清水向东流。
      宜宾市域范围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点位分散,运维监管难度大,生活污水直排入江现象多发。2025年10月,宜宾市检察院紧扣长江支流水环境专项治理部署,依托自主搭建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启全域排查,归集全市187座污水处理厂进水、出水、用电等全周期运行数据,比对筛查出异常线索千余条。办案团队综合采取现场勘验、无人机航拍、水质抽样检测、入户走访询问等多元取证方式,逐项厘清污水管网、厂区运维、污泥处置、排污口管理四大领域症结。
      2026年2月,宜宾市检察机关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负有法定监管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列明问题清单、划定整改时限,督促系统整治。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迅速组建专项整改专班,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累计修复病害管网300余处,新建、改建污水管网8860米,整治生活污水直排41处;新增、校准、更换各类污水处理设备400余台,将污水处理达标成效纳入生态环保“党政同责”考核清单;督促73家污水处理运维企业完善污泥收集、贮存、处置全流程管理台账,严格落实“三防”措施,规范85处入河排污口标识标牌,督促6个排污口完善行政审批手续。
      作为屏山县新市镇、中都镇的饮用水源,中都河2024年曾遭遇跨区域污染。当地一养殖场跨区域倾倒粪污,形成超1000平方米污染地块,污水下渗直接威胁周边群众饮用水安全与金沙江向家坝库区生态。2024年10月,屏山县检察院收到该线索后,迅速成立联合办案组,借助无人机航拍、分层水质检测固定证据。同年11月6日,屏山县检察院向所涉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在先行调配饮用水保障村民临时用水的情况下,督促涉事企业24小时完成粪污清运与水土修复工作。同时,该院以个案治理带动行业规范,完成全县93家规模化养殖场全覆盖排查,督促5家隐患企业整改完毕。
      江安县境内利水河铁清段曾因管网失修、污水厂闲置沦为劣Ⅴ类黑臭水体。2024年3月,江安县检察院在“河长+检察长”常态化巡河中发现该线索并立案。通过现场勘验、无人机航拍、调查走访、委托检测、咨询专家等方式查明事实后,该院牵头组织多部门进行磋商,并以检察建议推动协同整改,筹措500万元更新设备、改造管网、清运河道垃圾,河段水质回升至Ⅲ类。立足该案暴露出的全县乡镇污水治理共性问题,江安县检察院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推动全县25座乡镇污水处理厂交由国企专业化运营;筹措3000余万元改造雨污管网、清淤河道;排查整治违规排污企业16家,实现全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部稳定运行,利水河综合治理成效获得全国人大代表高度认可。
      宜宾市检察机关以个案破难题、以专项治顽疾、以制度固长效,啃下一批水体污染“硬骨头”。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参与联合巡河200余次,排查入河排污口117个,推动地方财政投入6000余万元完成排污口标准化改造,系统性治理长江支流30余条,长江支流水质持续稳步向好。

    立足综合履职 答好生态修复之问
      守好绿水青山既要依法严惩破坏行为,也要通过司法手段修复受损环境。宜宾市检察机关坚持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并重,一边以刑事检察重拳打击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毁林采矿等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做实行刑反向衔接,一边创新多元修复模式,通过替代性修复、劳务代偿等方式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在宜宾市叙州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案中,两名被告人非法捕捞长江鲟、胭脂鱼等保护鱼类117尾,造成500余万元生态损失,被法院判处相应刑罚。针对被告人无能力赔付的生态修复资金难题,该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向家坝水电站珍稀特有鱼类增殖放流站,联合增殖放流珍稀鱼种累计41万余尾。
      2025年初,针对老君山保护区林木遭人为损毁、1.6万平方米林地枯死、野生动物栖息环境被损害问题,屏山县检察院运用无人机三维建模精准勘定受损面积、固定案件证据。2025年5月,该院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行政机关在保护区布设9台红外监测相机、常态化开展无人机空中巡护,多部门共建生态联络站,打造社区共管的生态保护模式。该案获评四川省2025年度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围绕蓝天、净土、乡村生态全域布局,宜宾检察监督多点发力。五年来,紧盯工业废气污染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件,推动四川某竹资源公司投入8000万元完成环保技改,案例入选2021年最高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聚焦农用地损毁、非法占地立案73件,长宁县杭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获评2024年全省典型案例;紧扣长江十年禁渔,联动周边检察机关搭建跨区域协作体系,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60件,投放珍稀鱼苗120万余尾,追缴渔业生态损害赔偿金165万余元;重拳整治非法采砂,14名被告人赔付生态修复费用188.8万余元。聚焦乡村生态短板,宜宾市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完善10个乡镇垃圾收运体系、清运固废270余吨,推动1300余亩撂荒地复耕,综合治理1200余亩农村饮用水源地,惠及群众36万余人。兴文县毓秀河水源保护案入选2021年最高检典型案例。
      五年来,宜宾市检察机关起诉非法捕捞犯罪663人、非法狩猎犯罪77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犯罪99人、盗伐滥伐林木犯罪85人、污染环境犯罪20人、非法采矿犯罪63人。依托行刑反向衔接构建“不起诉+行政处罚+生态修复”闭环机制,对438名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制发96件检察意见,督促行政处罚落地,实现追责不留空白;督促违法行为人缴存生态修复专项资金800余万元。14名经济困难当事人通过巡河护绿、生态宣讲、植树造林等公益劳动折抵赔偿,累计完成公益服务800余天。全市建成7个生态修复基地、12个增殖放流基地,督促补种苗木70余万株、投放各类鱼苗260万余尾。廖某贵非法采砂案件适用生态修复先予执行,获评2022年最高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立足协同联动 答好跨域共治之问
      江河无界、生态相连,长江上游生态保护从来不是一地一部门的孤军奋战。依托川滇山水相连、水系互通的区位特点,宜宾市检察机关打破行政区划和部门分工壁垒,对内推动“四大检察”深度融合办案,对外联合人大、政协、行政部门、毗邻检察机关搭建协作机制,聚多方之力,汇全域之智,构建跨区域、全链条生态治理新格局。
      宜宾市检察机关对内深耕“四大检察”一体化综合履职,健全内部线索移送、专案会商常态化机制:刑事办案同步摸排生态受损线索,行政检察紧盯环保领域不作为、乱作为,民事检察聚焦土地林权等涉生态纠纷;针对重大疑难生态案件创新“刑事检察+公益诉讼”同步办案模式,两部门提前介入、同步取证,既固定刑事定罪证据,又同步采集生态损害评估素材,实现一案双查、追责与修复同步落地。
      2023年3月,宜宾市检察院联合公安、生态环境、海事等11家单位签署《长江大保护合作备忘录》,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线索双向移送等机制,迄今移送案件线索34条、联合沿江巡河53次。在此基础上,该院联合市河长办出台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建立“河长+检察长+行政监管”七大协同机制,在全市建成10个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建立“人大+检察”“政协+检察”双向衔接机制,出台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累计从建议中梳理线索154条,立案134件;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00余人次,参与案件听证、生态修复评估等活动。
      为规范修复资金使用,宜宾市检察院联合市委政法委等10部门出台《生态环境资源损害赔偿金管理暂行办法》,被收录进最高检办案指引。
      宜宾市检察机关向外拓宽跨省协作版图,携手云南水富、盐津,四川泸州纳溪等地检察机关搭建跨区域协作网络,围绕非法采砂、网箱无序养殖等共性问题开展联合专项监督,累计办理跨区域公益诉讼案件16件。
      2023年3月,筠连县检察院与云南省盐津县检察院签署《乌蒙山生态保护协作意见》,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巡查、联合修复等八项机制,共建乌蒙山生态安全共同体;2024年3月,宜宾市叙州区检察院携手云南省水富市检察院建立川滇首个跨区域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常态化开展跨界巡河、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破解金沙江“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的治理难题。
      依托一系列跨区域办案实践,各类协作机制落地见效:跨川滇边界联合巡河、线索互通、同步整改成为常态,多项共建制度落地生根。靠着多方协同发力,曾经的跨界治理难点逐一破解,凝聚起齐抓共管的生态保护合力,破解跨区域生态治理难题。
      唐福均 唐玲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李丹 宜宾市检察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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