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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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企业资产 解套 346 亩土地
成都市新津区法院发挥商事调解优势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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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市新津区法院依托新津区综治中心,将一批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推送至入驻法院的某商事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经过该组织的专业调解,这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这不仅有效维护了多个村民小组的合法权益,也为陷入困境的企业找到了纾困出路——累计盘活资产200余万元、解套流转土地346亩,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川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集农业项目开发、园林绿化、农业观光服务、种植养殖等业务为一体。2010年7月1日,该公司与成都市新津区某村委会的多个村民小组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村民小组将集体耕地流转给该公司用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合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合同履行期间,该公司先后投入数千万元配置资产、增添设施,生态农业与旅游观光相结合的农业休闲项目初具规模。然而,由于多种因素影响,该公司经营陷入困境,2024年初全面歇业,累计拖欠租金及违约金123万余元。村民小组多次催收无果后,于2025年12月10日向成都市新津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该公司支付欠付的租金及违约金。
收到起诉材料后,成都市新津区法院研判认为,该案涉及主体多、纠纷时间长、资产情况复杂,直接判决不仅周期长、“执行难”,更可能导致企业前期数千万元投入付诸东流,村民小组的租金也难以及时兑现。为此,该院征求当事人的同意后,将案件推送至成都市新津区综治中心,委托给某商事调解组织进行专业调解。
接受委派后,某商事调解组织坚持“依法调解、实质调解”原则,认真梳理案情,实地查看现场,围绕合同解除、欠款清偿、资产处置、清场交付等核心环节,系统分析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和现实瓶颈。在成都市新津区法院的精心指导和某村委会的积极配合下,某商事调解组织制定了“资产折价抵偿、合同解除、动产限期搬离”三步走方案,明确抵偿范围、权属转移、履行期限与违约后果,确保方案合法、可行、可控。
经多次线上线下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协议:解除合同,四川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部分资产折价抵偿欠付的租金,限期搬离。协议签订后,村民小组撤回起诉。
成都市新津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事关农民核心利益,传统诉讼路径往往面临评估难、清场难、周期长等现实困难。本案依托“法院+综治中心+商事调解”协同机制,仅用数日即推动达成调解方案,企业资产得以盘活,村民租金得以兑现,346亩土地迅速解套并进入下一轮经营,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兼顾了农村实际和群众需求,实现了“以和为贵”传统美德与新时代“枫桥经验”治理智慧的深度融合,是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一次生动实践。
本案的成功调解,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秩序、防范化解涉农经营风险、优化乡村营商环境、有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及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实践范例。下一步,成都市新津区法院将持续深化“法院+综治中心+商事调解”协同机制,推动解纷力量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延伸,持续释放改革效能,让多元解纷机制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为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法院力量。张颖漩 陈许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