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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批100个“枫桥式人民法庭”名单出炉
四川 6 个法庭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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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昨(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全国首批100个“枫桥式人民法庭”名单。经梳理,四川有6个法庭入选,分别是崇州市人民法院街子旅游环保法庭、富顺县人民法院富世人民法庭、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协兴人民法庭、汉源县人民法院九襄人民法庭、九寨沟县人民法院漳扎人民法庭。
据通报,为了树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示范标杆,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推动人民法庭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命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人民法庭等100个人民法庭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通报指出,希望被命名的人民法庭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深入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辐射带动全国人民法庭不断取得新的业绩。各地区人民法庭要以“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争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先锋模范,筑牢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据悉,早在202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就部署开展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积极动员组织广大人民法庭深入开展创建工作,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