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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扑倒围栏啃食邻居果树
羊主人被判赔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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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饲养的羊多次扑倒围栏啃食邻居家果树,造成果树减产。成都市新津区法院近日审结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被告杨某赔偿原告温某损失1000元。
温某与杨某系同村邻居,温某家种植果园,杨某家养殖羊。2025年10月5日,温某发现自家种植的五月脆李子树再次被杨某养的羊啃食,当即电话联系杨某,并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出具的《接(报)处警记录表》载明,双方因羊啃食果树叶子发生争吵,经民警调解未果。后温某将杨某告上法庭。
庭审中,杨某辩称没有视频证据证明是其羊啃食了果树,且去年已就类似损失赔偿过3000元。法院审理认为,结合报警记录、通话录音及日常生活经验,虽然温某未能提供直接视频证据,但现有证据足以确信杨某的羊再次啃食果树的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依法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关于损失金额,温某申请对39棵果树减产损失进行价格评估,但因未在限期内预缴评估费,评估机构作退卷处理。法院综合考虑案情,酌定由杨某赔偿温某损失1000元,并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指出,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杨某未能证明原告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尽到对饲养羊只的管理职责,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