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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联合成都市司法局
提出19条举措 构建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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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昨(28)日,成都中院、成都市司法局召开“深化商事调解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全面贯彻落实5月1日起施行的《商事调解条例》,共同谋划成都商事调解事业发展蓝图,协力构建规范、高效、权威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为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坚实制度根基、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会上,成都中院、成都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就全市法院、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商事调解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就贯彻落实《商事调解条例》作出安排部署。
为健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力推动成都商事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成都中院、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协同推进商事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着眼全市商事调解工作长远发展和整体布局,从建强人才队伍、创新调解模式、完善诉调对接、健全规范管理、强化宣传引导五个方面,提出了19条具体工作举措。在此基础上,双方针对诉调对接、规范商事调解、公证与商事调解衔接等多个方面制定细则,构建“1+N”商事调解制度体系。
此次工作联席会的举办,将进一步深化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常态化会商协同工作机制,确立“多方参与、协同配合、顺畅有序、公平公正、专业高效”的工作目标,明确构建分层递进、高效便捷、保障有力的商事纠纷化解体系。未来,成都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凝心聚力、全力以赴,共同书写成都商事调解工作新篇章,为持续优化成都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