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案须“制怒”

  • □ 张友文
      前几天给学生讲解公安纪录片时,我特地选取了两个案例,其中的办案民警因无法控制自身情绪,最终引发了难以挽回的悲剧或麻烦。电影《三大队》中的程兵,便是最为典型的一例——他因一时未能制怒,最终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这部电影改编自深蓝的短篇纪实小说《请转告局长,三大队的任务完成了》,其情节贴合现实,极具警示意义。
      时间回溯到2002年8月22日,王大勇、王二勇兄弟在贵州铜仁市实施入室盗窃时,将家中熟睡的17岁少女打晕,并实施强奸致其成为植物人。时任刑侦支队三大队队长的程兵,在听取案情汇报时,情绪便已难以掩饰:铁青的脸色、怒瞪的双眼,手中的烟盒被攥得扭曲变形,与人交谈时语气急促如争吵……所有人都能感受到他心中的怒火——程兵有一个与被害女孩年纪相仿的女儿,女孩的惨状让他下意识地联想到自己的孩子。这份愤怒,既是身为警察的正义感使然,也是作为父亲的本能共情。当即,他向分管刑侦的杨副局长立下军令状,承诺5天内破案。杨副局长担忧时间过紧,想适当延长期限,却被程兵坚决拒绝,他直言,若5天破不了案,便主动辞去大队长职务。
      技术民警勘察案发现场后,很快锁定王大勇、王二勇兄弟有重大嫌疑。令人唏嘘的是,王大勇在被警方锁定前,已被受害女孩的家人殴打至面目全非,甚至难以辨认。随后,程兵与队员在审讯王大勇时,情绪彻底失控,他们对其“下猛药”,导致王大勇当场死亡。尽管王大勇死有余辜,但他是死在审讯室内,所有参与审讯的队员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出狱后的程兵以非民警身份苦苦寻觅王二勇的踪迹,最终将他缉拿归案。程兵一路追寻,就像饺子用5年的时间死磕《哪吒2》那样,其执著精神令人感佩,但是他的前途因此而毁,可谓“一失足成千古恨”!
      不用说,程兵是一个好警察,有血性,有担当,爱憎分明,嫉恶如仇,办案执著,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而且还有同理心,能站在受害者的角度思考问题,如他看到被害女孩被折磨成这个样子,自然想到了自己的女儿,因此,怒从胸中起,只因出手太重,“临门一脚”将奄奄一息的王大勇给“整”死了。
      程兵自己也清楚对犯罪嫌疑人“上手段”是违法的。他之所以仍然这么做,只因情不自禁。人是情感的动物,说话办事或多或少会受情感的影响,而如何理性地执法,即如何控制自己的情感,的确是一门大学问,毕竟在情感的驱使下执法是很危险的,重则脱警服,轻则给自身引来麻烦。
      再看电视剧《西安大追捕》。此剧真实再现了西安暴力犯罪团伙头目魏振海的起伏人生及其团伙被捣毁的前因后果。悍匪魏振海之所以扬言要报复警察,只因警察嘲笑了他;如果办案警察把魏振海当人看,也就是说在他失去反抗能力之后不侮辱他,他就不会扬言报复。
      不言而喻,《三大队》中的程兵和《西安大追捕》中的办案警察都有正义感,只因义愤填膺,才对当事人做过激之举或说过激之语。行文至此,下意识地想起子羔从卫国平安出逃的故事——孔子的两个爱徒子路和子羔当年都在卫国,可是前者死于卫国叛乱,后者却平安地逃出卫国,只因后者有一颗仁心。
      在孔子的眼中,子羔并不聪明。譬如,子路推荐子羔去费地做官,孔子却认为让子羔做官误人子弟。但是,正是这个不被孔子看好的弟子,在卫国叛乱之际,居然活下来了,原来是一个被子羔砍了脚的人救了他。孔子初闻之更是不解,此人不找子羔寻仇就不错了,怎么还救子羔呢?子羔对此也不理解,就问那个被他砍了脚的人。那人说我犯了罪,按照律法规定就该受罚。他之所以不恨子羔,主要是子羔在执行法律时满眼是无奈和痛惜的眼神,从中他感知到子羔内心深处的温柔,只因法律当前,子羔依法行刑是迫不得已。为此,他感激子羔的爱护之情,才帮助子羔逃出卫国。
      孔子听后叹曰:“思仁恕则树德,加严暴则树怨。”译成现代汉语就是:“如果内心有仁爱,即使是执法也能树立道德;如果内心没有仁爱,一味地严苛暴戾,就会引起怨恨。”《三大队》中的程兵之所以出手重,是因为不可控的愤怒压倒了仁爱之心;《西安大追捕》中的魏振海之所以嫉恨警察,并扬言报复,只因办案警察没有仁爱之心——嘲笑了他。
      笔者总是对预备警官说,你们执法时代表国家,自然强大无比,但是等到把穷凶极恶的歹徒制服之后,就应该把他们当人看,即不能打不能骂,也不能嘲笑,而是以“琴心”(仁爱之心)待之。他们虽然违了法、犯了罪,但是他们也是人,你们要保护其人格尊严。人民警察“剑胆琴心”中的“剑胆”是针对黑恶势力和穷凶极恶的歹徒而言的,而“琴心”是针对普通老百姓及失去了反抗能力的歹徒而言的。
      因此,警察办案时要克制自己的情感,也就是“制怒”。钦差大臣林则徐书房挂有“制怒”二字,还是其父林宾日亲笔写下的。冲动是魔鬼,发怒是祸水,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不是贴在墙上、挂在嘴上的,而应铭记于心,并付诸行动。
      (作者单位:湖北警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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