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事法庭 一个个普通人的滚烫人生 一个个家庭的悲欢离合



  • 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城厢法庭法官正在庭前组织当事人调解



    泸州市纳溪区法院江宁法庭庭长吴玳瑛现场辅助盲人当事人使用盲文版《信息无障碍诉讼服务手册》



    乐山市市中区法院海棠法庭法官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受访单位供图







    李玮婧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这些场景,是我日复一日身处基层家事审判一线最真切的日常。”
      “这部剧最难得的一点,是它没把家事案件拍成爽文剧本,它不回避‘狗血’,也不消费‘狗血’。”
      “《家事法庭》如同一面镜子,照见司法工作者的工作点滴,也照见他们的初心所在。”
      电视连续剧《家事法庭》自3月25日开播以来,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收视和口碑持续攀升。业内人士观看这部剧,他们有什么样的感受呢?
      本报邀请2名基层家事法官、2名法官助理和1名执业律师,请他们结合自身一线从业经历,分享观剧后的真切感悟,从从业者视角解读剧集的真实质感与人文温度,剖析家事法庭背后法理的刚性与人心的柔软。

    家事法官要消融人心的距离
    点评人:泸州市纳溪区法院江宁法庭庭长吴玳瑛
      最近,电视剧《家事法庭》热播,身边不少朋友都来问我:“这是不是你们家事法官的日常?”我笑了笑,“有点像,又不太像。”
      相似的,是法庭里那些吵不完的夫妻、哭不完的老人、无辜的孩子,这些场景,是我日复一日身处基层家事审判一线,最真切的日常。不同的是,我们身处的现实,每一天都比剧本更琐碎繁杂,更牵动心神。作为一名家事法官,追剧时我感慨万千。剧中一句“家事法官不像法官,像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让我深有共鸣。
      作为家事法官,我们每天面对的是推门而入、有着不同悲欢的人:是抱着年幼孩子,哭得浑身颤抖的妻子;是角落里沉默不语、满心纠结的丈夫;更是拉着我的衣角,怯生生追问“法官阿姨,爸爸妈妈是不是不要我了”的孩童。
      于我们而言,手中捧着的从来不是一叠叠厚重的卷宗,而是一个个普通人滚烫的人生,是一个个家庭的离合与悲欢。
      剧中法官沈谢秩的一番话,让我印象尤为深刻:“情与理、家与法,我们与法庭的距离,有时候只是人心的距离,我的职责是消融这些距离。”“消融距离”这四个字,道尽了家事审判工作的核心要义。法律可以明晰权责、判定是非对错,却无法精准丈量人心的冷暖与亲疏。很多时候,前来寻求解决的当事人并非不懂法律,而是心里藏着解不开的执念、化不掉的心结。所以我们的工作,从来不是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先做耐心的倾听者,倾听他们的心声;再做用心的调解人,化解他们的矛盾与隔阂;最后才是公正的裁判者,守住法律的底线与公平。正如剧中所展现的,家事法官常常要走出法庭、深入走访、倾听心声,不盲目追求快速裁决,而是沉下心读懂每一起案件背后,家庭矛盾的根源所在。
      我记得一位98岁的高龄老人,因赡养问题将4名子女诉至法庭。庭审当天,老人坐在我对面,浑浊的眼里满是泪水,她反复诉说的,不是索要多少赡养费,而是一句“我想让孩子们常回家看看”。最终这起案件以调解结案,可老人的这句话,我始终铭记于心。后来我们上门回访,老人的大儿子满脸愧疚地对我说:“法官,以前是我糊涂了。”那一刻我感慨万千,家事审判的真正意义,从不是一份完美的判决书,而是唤醒沉睡的亲情,让濒临破碎的家庭重新学会爱与被爱。
      我也从未忘记那个叫小怡(化名)的智力残疾女孩。父母离婚后,母亲拼尽全力争取到了她的抚养权,案件虽已审结,可我们始终放心不下这个特殊的孩子。此后,我们跑残联、跑企业、对接康复机构,帮她争取到康复训练的机会。当小怡第一次借助康复设备颤颤巍巍站起来时,她的母亲抱着我们泣不成声:“法官,是你们给了她第二次人生。”我不敢说“给了谁人生”,但我始终坚信,我们的坚守与奔走,至少能为他们护住生活的微光,带来点点温暖。
      《家事法庭》让家事审判工作走进了更多人的视野,它向社会传递:案件可以结,但关怀不能断;法槌可以落下,但司法温度始终不减。我们知道,每一个走进家事法庭的人,都怀揣着对公平与温暖的期盼。身为家事法官,我们不敢有丝毫辜负。

    我们更像一名“修复师”
    点评人:乐山市市中区法院海棠法庭庭长陈西
      作为一名在基层法院审理少年家事类案件的法官,我早已习惯了在卷宗、庭审和调解室之间穿梭,处理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家长里短。当看了《家事法庭》后,心中涌起了许多共鸣和感慨,那些看似琐碎却关乎千家万户幸福的案件,正是我们每天面对的“万家灯火”。
      剧中的青年法官沈谢秩从刑庭调到家事庭,从“法条至上”到懂得人情冷暖的蜕变,这个转变过程让我深有感触。家事审判确实不同于其他民事案件审判,这里没有那么多逻辑清晰的辩论,却日日上演着每个家庭真实又复杂的情感纠葛,就像剧中展现的,我们要处理的不仅是法律条文,更是对每个涉诉家庭情感和利益的交织。家事庭的法官,外人看来可能觉得就是“判离婚”“分家产”,但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们手里握着的,是一个个家庭的温暖,是孩子能不能安心睡觉的夜晚,是老人晚年有没有着落的依靠。判词好写,人心难平。很多时候,我们更像一名“修复师”,在法律框架里,尽力把破碎的关系一点点黏合起来。记得有对老夫妻,为了一套房子的归属闹了几年,开庭时互相指责,寸步不让,可调解时聊起年轻时一起打拼的苦日子,两人都红了眼眶,最后房子怎么分已经不重要了,他们终于又能坐下来,像家人一样说说话了。这种时刻,比任何漂亮的判决书都让我有成就感。
      《家事法庭》里的故事,像一面镜子,让我们审视自己的工作,也像一扇窗,让社会了解家事法官的付出与坚守。她告诉我们,司法不仅有雷霆万钧的威严,也有春风化雨的柔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家事审判承载着更为重要的时代使命——以司法之力,培育良好家风,以万千家庭之“和”,支撑起全社会文明和谐之“气”。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这决定了家事审判天然具有社会治理的属性。一纸判决或许能厘清财产和权责,但如何修复破裂的亲情,如何让破碎的“细胞”重新健康起来,才是家事审判真正的难点与价值所在。
      作为一名家事法官,我更加深刻体会到,我们每天处理的这些“小事”,汇聚起来就是关乎社会和谐的大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我们家事法官,正是站在守护这“千家万户”幸福的第一线。法袍在身,所系者重;法槌在手,所托者大。这槌声,应能定分止争,也应能唤醒亲情;应能裁断是非,更应能守护那承载着国本与未来的万家灯火。

    犹如一面镜子,照见工作中的点滴
    点评人: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法官助理革梦宇、邱宇
      看完电视剧《家事法庭》的最后一集,心情久久不能平复。作为基层法院干警,无论是法庭上的剑拔弩张,还是调解室里的声泪俱下,荧幕上那些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场景仍一次次地触动我的回忆。没有宏大叙事,没有惊人反转,一桩桩最贴近真实的案件,让我站在旁观者的角度重新审视法官这份职业,也重新思考司法应当具有的温度与力量。
      剧中的青年法官沈谢秩从刑庭调入家事庭后,依然保持着雷厉风行的办案风格:开庭干脆利落,语调听不出一丝情绪,同事也称赞其办案成绩无可挑剔。仿佛在他看来,法官只需忠于事实与法律,是非分明、一判了之,就已履职尽责。然而,同为家事法官的舒静却有不同看法,她说,从官司中解脱看起来一时痛快,但若不深入调解,仅凭一纸判决,断然不可能案结事了。作为司法工作者,观看《家事法庭》,如同站在一面镜子前,照见工作中点滴,也照见初心所在。它不断在提醒我,司法的目标不仅仅是裁判分出胜负,而是在纷繁复杂的矛盾中,努力寻求化解心结、修复关系的最优解,让法理不失温度,让正义更具人情。
      《家事法庭》不仅是一部优秀的法律题材影视作品,更是一堂生动的全民普法课。法槌起落处,肃静无声;庭外人世间,万家喧嚷。作为基层法院干警,在每一起案件中倾注真情,在每一次调解中传递温暖,让法治之光再多照亮一个家庭,这便是我们为之坚守的信仰。

    法律的温度,藏在那些没那么“体面”的拉扯里
    点评人: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四川法治报公益律师团成员蔡蕤洁
      作为一个见过太多案件的法律人,“家事法庭”这四个字,几乎等于“一地鸡毛+调解拉锯+谁也说服不了谁的烂摊子”。我做好了看一部悬浮职场剧的准备:法官全程高光、律师只是“工具人”、案件为了爽而爽,最后强行上价值。但这部剧让人耳目一新,原来,最能体现法律温度的地方,从来不是刑庭的唇枪舌剑,而是家事法庭里那些没那么“体面”的拉扯。
      它让你笑着看两个律师在法庭上互掐,转头就被当事人藏在争吵里的委屈戳中;它让你跟着周奶奶那句“我放弃探视权,只求她别为难孩子”红了眼,也让你在冯胜利案的反转里,看清“亲情里的吸血与算计”有多让人寒心。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带着自己的偏见、软弱和执念,在一段已经破碎的关系里,拼尽全力想抓住点什么。而家事法庭的意义,从来不是给这段关系判个“死刑”,而是在它彻底烂掉之前,再拉一把。
      很多人觉得,法律人只要背熟法条、找对证据,就能赢下官司。可在家事法庭待过的人都懂,这里的输赢,从来不是这么定义的。比法条更难的,是读懂人心。你赢了抚养权,可能赢不来孩子的真心;你争到了财产,可能一辈子活在亲情的裂痕里。太多当事人,拿着胜诉判决走出法庭的那一刻,脸上没有半分喜悦,只剩空落落的疲惫。就像剧里的青年法官沈谢秩,一开始他也不理解:为什么要在这些家长里短上耗这么多精力?为什么不能直接按法条判,快刀斩乱麻?直到他见过太多案子才明白:家事案件里,比法条更重要的,是对人性的洞察,是对关系的修补。一纸判决能定分止争,可它暖不了破碎的心,也缝不好开裂的亲情。
      这也是我作为法律人最有共鸣的地方:我们学法律,不是为了把人钉在对错的十字架上,而是为了在法律的框架里,给每一段关系,留一点体面和余地。
      最后想说一下男女主的感情线,这大概是我近几年看国产剧,最舒服的一对。我本来以为,会是老套的“一方为爱情牺牲事业”的戏码:要么女主为了男主放弃诉讼律师的路,转做安稳的非诉;要么男主为了女主离开家事法庭,调回他心心念念的刑庭。可他们偏不。
      沈谢秩最终选择留在家事法庭,他说“这里的案子,比刑庭更需要人”;秦睿也找到了自己的节奏,一边做非诉实现经济独立,一边坚持法律援助,没丢自己的初心。他们没有为了对方,把自己活成对方的附属品,而是在各自的赛道上,找到了同频的方向。
      一名法官,一名律师,立场不同,却有着同样的底色:他们都相信,法律的终点,是良法善治,是让更多人能好好生活。他们在一次次案件里学着成长,也在彼此的眼里,看到了自己想成为的样子。
      有人说,《家事法庭》是一部“披着职场剧外衣的普法剧”,可在我看来,它更像一面镜子。它照见了我们生活里那些避无可避的矛盾,也照见了法律人藏在职业背后的柔软。
      好的法律,从来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能接住普通人崩溃瞬间的温度。家事法庭里的每一次调解、每一次退让,都不是和稀泥,而是为了给这段关系,最后一次“好好告别”或者“重新开始”的机会。
      比起“谁赢了官司”,我们更想看到的,是有人能带着法律的底气,好好地继续生活下去。

    拆解《家事法庭》中的法律知识点

    ● 重组家庭中,谁有骨灰优先处置权
    ● 线上庭审中,亲妹妹冒名顶替引风波
    ● 庭审过程中,法官与律师的关系被猜忌

      4月14日,家事审判题材剧《家事法庭》正式收官。从继子以骨灰要挟继母、双胞胎妹妹冒名顶替姐姐出庭,到“黄昏恋”藏骗局,该热播剧以多个真实家事纠纷,直击百姓关切的法律痛点。收官之际,两位律师接受本报专访,解读剧中法律知识点,为公众科普家事法律知识,破解生活中的法律困惑。

    热点一:重组家庭骨灰处置权之争配偶与子女谁优先?
    【剧情】
      柳女士与陶老先生携手走过三十年婚姻,其间,她将两个继子视如己出,甚至放弃了生育的机会。然而陶老先生去世后,继子却以骨灰为要挟,要求柳女士交出所谓的“传家宝”和“小金库”,否则不许她拿走父亲的骨灰。令人动容的是,法官和律师调查后发现,“传家宝”不过是柳女士珍藏多年的继子乳牙。最终,为了能带走丈夫的骨灰,柳女士无奈放弃了所有遗产。
    【解读】
      现实中,组合家庭因亲属关系复杂、逝者遗愿不明等,极易在骨灰处置上产生分歧。那么,骨灰处置权究竟归配偶所有,还是由子女决定?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郭小明解释,从法律实践来看,亲属之间就骨灰安葬产生争议时,处理原则有着明确的顺位。“首先,死者生前若有明确遗愿,应当得到最大程度的尊重,这是首要遵循的原则。”他表示,在没有遗愿的情况下,依据民法典的精神和司法惯例,配偶因与逝者共同生活多年、情感联系最为密切,通常享有第一顺位的决定权,子女、父母等其他近亲属的权利则次之。
      尤其在组合家庭中,法院还会综合考量各成员与逝者生前的实际扶养状况和情感依赖程度。“剧中继子以控制骨灰胁迫财产的行为,不仅违背家庭伦理,更可能构成对配偶合法权益的侵害。”郭小明补充道,此类纠纷往往需要在尊重配偶优先权的基础上,通过调解或诉讼的方式,寻求既合法理又顾人情的解决方案,平衡各方情感与权益。

    热点二:线上庭审冒名顶替引风波如何守住司法公正底线?
    【剧情】
      丁雅婧因丈夫程奎远出轨,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提出“男方净身出户”的诉求。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她的双胞胎妹妹丁雅薇利用外貌优势,冒充姐姐参加线上庭审,当庭擅自更改诉求,不仅放弃了所有财产,还主动承担共同债务、放弃抚养费,意图帮助姐夫转移财产。最终,法官与律师通过巧妙提问,揭穿了冒名顶替的真相,而丁雅婧也意外发现,丈夫出轨的“第三者”正是自己的亲妹妹。
    【解读】
      随着线上庭审的普及,身份核验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冒名顶替出庭会对法庭正义产生哪些影响?法院又该如何防范此类现象?
      郭小明指出,线上庭审冒名顶替行为,本质上破坏了诉讼的根基——身份真实与诚信原则,会直接导致庭审无效,严重妨碍司法秩序。“冒名者不仅会面临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若存在恶意串通、虚构事实企图获取非法利益的情况,还可能涉嫌虚假诉讼罪。”郭小明说道。虚假诉讼罪是指行为人单独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针对防范措施,郭小明介绍,目前,法院的身份核验机制正在不断升级,通常采用“实名认证+人脸识别+证件视频比对”的技术核验方式,同时辅以法官当庭询问案件细节——如只有当事人本人知晓的生活信息、交易过程等,进行实质审查。“防范的关键在于技术与司法警惕性的结合,通过多层核查机制,确保‘屏幕对面’确实是当事人本人,守护好数字时代的司法公正之门。”实践中,部分法院还会通过案件查询码验证、人工核验、第三方身份认证平台辅助等方式,进一步强化身份核验的严谨性。

    热点三:“黄昏恋”藏骗局如何平衡老年人情感与财产安全?
    【剧情】
      六旬老人钱桂香结识了比自己小23岁、无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的何秀光,两人开展“黄昏恋”并非婚同居。何秀光以“真爱”为名博取钱桂香的信任,实则暗藏骗取财产的企图。钱桂香的子女察觉后强烈反对母亲的恋情,何秀光便挑唆钱桂香,将儿女告上法庭,要求撤销此前对子女的六套房产赠与。
    【解读】
      现实中,老年人婚恋诈骗频发,家事审判如何兼顾老年人的婚恋自主权与财产权?律师在提供服务时,又如何在尊重老年人情感需求的前提下,进行防骗提醒,避免“棒打鸳鸯”?
      郭小明表示,法律在充分保护老年人婚姻自主权的同时,也坚决打击以婚恋为名实施的财产诈骗行为。“在审判实践中,对于‘黄昏恋’中短期内发生的大额财物赠与,法院会着重审查赠与的背景、双方的情感基础及老年人的真实意愿,若有证据表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依法撤销赠与。”
      谈及律师的服务方式,郭小明提醒,必须格外注重方式方法,首先要真诚尊重老年人的情感选择,建立信任关系。“提醒风险时,要避免简单说教,可通过分享相似案例进行引导,建议老年人采取‘推迟重大财产决定、设立财产处分冷静期’等缓冲策略。”郭小明建议,律师可适时引入意定监护协议、公证遗嘱等法律工具,在尊重老年人情感需求的前提下,提前、稳妥地做好财产规划,实现既防范诈骗风险,又不失人文温度的目标。

    热点四:同款创可贴引发猜忌解读法官任职回避制度
    【剧情】
      法官沈谢秩与代理律师秦睿因意外使用了同款创可贴,被被告母亲当众指控私下勾结、隐瞒夫妻关系,引发一场法庭闹剧。秦睿为自证清白,试图撕下创可贴,不料这一行为反而被曲解为心虚掩饰,让误会进一步加深。
    【解读】
      现实中,公众对法官与律师的交往始终保持高度敏感,这场看似荒唐的剧情,也让法官任职回避制度走进了公众视野。那么,我国的法官任职回避制度具体有哪些规定?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蔡蕤洁表示,剧中沈法官与秦律师并无不当行为,法院审查的核心是“是否存在影响公正审理的实质性关系”,而非“外观上的相似性”。“法律明确保障当事人的回避申请权,但同时也要求当事人秉持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该权利。”她指出,若当事人明知无回避事由却滥用申请权,或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进程,法院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结合法官法相关规定,蔡蕤洁进一步解读了法官任职回避的具体要求:法官的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也不得在该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正如剧中法官江峰与律师楼越的困境,江峰即将调任省法院,楼越若继续执业,就必须避开江峰任职的辖区,这正是回避制度的具体体现。”蔡蕤洁说道,“司法的公信力,从来不是‘我觉得公平’就行,而是要让所有当事人都能直观感受到‘没有偏向’。”蔡蕤洁表示,回避制度的本质,是提前切断所有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人情纽带,用程序的严谨杜绝不公隐患,这不是针对某个人,而是对司法公正最基础的保障。“法律圈子本就不大,同学、同行相恋十分常见,但当个体情感与社会公共秩序发生冲突时,必须优先守住后者。”蔡蕤洁感慨,比起个人的情感与职业遗憾,保障每一个普通人走进法庭时都能得到不偏不倚的裁判,才是不可妥协的底线。
      除署名外,均为《家事法庭》剧照(图据《家事法庭》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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