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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违法者”到“交通安全宣传员”
泸州推出“社会服务折抵处罚”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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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昨(8)日,记者从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该市推出交通违法行为人“社会服务折抵处罚”举措,针对部分不文明驾驶行为,当事人可申请参加社会服务折抵处罚,旨在提升广大市民交通法治意识,营造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近日,泸州街头出现了一群特殊的“交通安全宣传员”。他们曾是两轮车、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如今主动走上街头,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讲解交通安全知识。
据了解,不文明驾驶行为可申请参加社会服务折抵处罚,主要针对的是驾驶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雨棚等妨碍安全行车装置等交通不文明行为。
“以前总觉得戴头盔麻烦,今天我站在路口喊了半个小时‘请戴好头盔’,才知道交警每天要重复多少次。”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一名参与社会服务的摩托车驾驶员感慨道。“这种换位体验,让当事人从被动接受处罚,转变为主动参与治理,有效增强了他们的法治意识。”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在泸州市各区县,这样的交通违法人员参加社会服务折抵处罚的方式也在推广。据悉,各区县将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服务流程,明确服务时长、服务内容和考核标准,确保社会服务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法律有刻度,执法有温度,城市交通安全从来不是公安交警部门的“独角戏”,每一次社会服务都可以影响一群人,当每一名交通参与者都成为安全的守护者,平安泸州便有了最坚实的底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