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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说话,是素质更是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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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 周葱
“说你两句怎么了?”“骂你是爱你!”“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些老话熟不熟?它们似乎一直以来都在社会、家庭生活中运行。但老话都正确吗?
长期以来,在大众的认知里,“家庭暴力”往往与拳脚相向、身体伤痕直接画等号,而诸如侮辱、诋毁、谩骂这类“动口不动手”的行为,常被轻描淡写地归为“夫妻拌嘴”“长辈管教”,甚至在“说你两句怎么了”的自我开解中,成为被忽视的“小事”。但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如同一记重锤,打破了这种认知误区,生动宣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明确立场——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行为绝非“家务事”,而是法律明确禁止的家庭暴力。
该案中,张某长期酒后无故谩骂赵某,输钱后更是变本加厉地侮辱诋毁,庭审中还振振有词地宣扬“女人不打不骂不听话”的错误观念。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张某的自认及赵某提交的证据,不仅判决准予离婚,还支持了赵某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这一判决绝非小题大做,而是精准契合法律精神,进一步拓宽了精神侵害类家暴的认定范围,明确传递出“语言暴力也是家暴”的强烈信号,让那些隐藏在家庭角落的精神伤害,再也无法躲在“私事”的幌子下逃避法律制裁,为受害人筑牢坚实的权利保护屏障。
“好好说话”从来不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它是个人修养的体现,更是家庭幸福的基石。生活中有个现象值得注意:一个人在社会上往往还能与别人和睦相处,懂得基本礼貌,而一回到家里就变了个人,无所顾忌地对家人恶语相向。家庭成员之间,人格独立是底线,互相尊重、理解与包容是相处的基本准则。长期的语言暴力,看似没有留下身体伤痕,却能在受害人心中刻下难以磨灭的烙印,使其陷入自我否定、抑郁的精神困境,这早已超越了“家门之内”的相处方式问题,直接触碰了相关法律红线,加害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回想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披露2025年依法撤销 997名不适格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再结合此次公布的反家暴典型案例,这些都清晰勾勒出中国法治进步的轨迹:法律对个体权利的保护正变得越来越严密,过去被视为“家务事”的诸多行为,如今都需要放在法律的天平上重新审视。家庭虽有其封闭性,曾让不少家暴受害人陷入“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望,但随着法律救济渠道的不断普及与完善,法治之光正逐渐照亮这些被遮蔽的角落。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法律的刚性约束与引导下,更多家庭将回归理性与尊重的相处模式,每一个个体的人格尊严都能得到充分保障。而每个家庭成员在与语言暴力抗争时要清楚,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