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名年轻情侣生下双胞胎后分手,法官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双胞胎有了保障 年轻父母有了新生活

  •   窗外春意渐浓,嫩芽破土而出。法庭内,一对年轻人相对而坐,气氛凝重如冰。一场看似普通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背后却是两个离异家庭、一对青涩父母与刚出生的双胞胎儿女构成的复杂局面。
      3月25日,武胜县法院发布了该院近日办理的一起抚养权纠纷案,通过温情调解与“家庭教育指导令”相结合的方式,为两个孩子的春天保驾护航。

    “意外”降临 双份喜悦变重担
      故事的开端,还要从几年前说起。当时的任重(男,化名)与路远(女,化名),尚且是涉世未深的年轻情侣,一次意外让路远怀上了双胞胎。孩子的降生,本该是生命的喜悦,却成了两个年轻家庭的重压。由于双方父母均早年离异并组建了新家庭,无力照管孙辈,初为父母的任重和路远,面对的是远超年龄的责任。
      “我们那时候不懂事,生了孩子才发现,养孩子太难了。”任重说道。经济基础薄弱、缺乏长辈支持,加之年轻气盛,两人关系迅速恶化,从争吵到冷战,最终形同陌路。
      孩子成了僵局的核心。谁来养?抚养费谁出?孩子怎么带?这些问题像一座座大山,压得两个年轻人喘不过气。
      村委会、派出所、妇联多次上门调解,却因双方各执一词、矛盾极深而收效甚微。最终,一纸诉状将两人告到了武胜县法院飞龙法庭。

    法理情理 法官如何“破局”
      “这不仅仅是个法律案件,更是个人情账。”接手案件后,武胜县法院飞龙法庭承办法官心里百感交集。从法律条文看,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适用民法典,原则上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法官深知,机械判决可能会压垮这两个刚成年的年轻人,甚至撕裂两个孩子唯一的亲情纽带。
      如果判两个孩子都随母亲,女方本就经济拮据,无异于雪上加霜;如果判决一人抚养一个,两个双胞胎则面临分离。
      “不能只判案,要解心结。”法官与驻庭调解员、镇退休政法委员老李商定,采取“先行调解+专业指导”的破局思路,让法律的温度融化心里的坚冰。
      调解室的门被推开,任重和路远一前一后走进来,眼神躲闪,全程沉默。法官没有急于摆事实讲法律,而是让调解员老李用拉家常的方式打开话匣子。
      “你们俩年纪也不小了,孩子都生了,以后打算怎么办?”老李的语气温和,像邻家长辈。
      沉默许久,任重才低声开口:“案子了结后,我准备出去打工。孩子只能靠我爷爷先带一带。”路远也红着眼眶补充:“我现在在上班,要带孩子也得请长辈帮忙。”
      见两人情绪缓和,话匣子逐渐打开,老李顺势提出建议:“依我看,暂时分开带,是为了以后更好地团聚。现在你们关系紧张,因为孩子在一起容易吵架。分开带,既能减轻你们的负担,也能保证孩子有人照顾。关键是,你们要约定好怎么看孩子,让孩子知道,爸爸妈妈虽然不在一起了,但爱没有缺席。”
      任重低头绞着手指,路远则无助地看向法官。此时,法官适时释法:“民法典规定,子女抚养要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出发。这个方案虽然不是最完美的,但在目前情况下,是最切合实际、最能保护孩子利益的选择。”
      经过多番沟通与情理疏导,双方终于松口,达成调解协议:任重、路远各抚养一名双胞胎子女,互不支付抚养费,同时明确了便捷的探望方式。

    一纸指导令,让爱不缺位
      协议签罢,法官并未就此放手。他深知,两个刚成年的年轻人,或许具备了抚养的能力,却未必懂得如何科学地为人父母,如何妥善地处理探视问题。
      为此,法官当场向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这不是多此一举,而是对你们的提醒。你们错过了正常的成长轨道,不能让孩子也错过。探望权不仅是权利,更是你们作为父母的责任,别让孩子在成长中只有单亲的记忆。”
      几天后,法官电话回访得知,两人已按协议安顿好孩子,正计划外出务工,开启新生活。
      赵青 张敏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