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车的“路虎”何以成执法“拦路虎”?

  • □ 特约评论员 李晓亮
      2025年12月10日,长春市民吕先生驾车时遭一辆黑色路虎一分钟内连续8次急刹别停,最终追尾。行车记录仪有清晰视频证据,吕先生此后的维权路,却一波三折一度陷入困境,直至媒体曝光,舆情汹涌,维权才出奇效。据媒体报道,3月19日,长春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已将其立为刑事案件,并依法对路虎车主孙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起事故,从车祸起因到事后维权,处处透出反常,所以引来不少网友的关注。首先,路虎车为何“斗气”别车需探究清楚,这或是涉事故认定和驾驶员担责比例划分。报道提及吕先生提供的被别车前5分钟的行车视频,未出现该辆路虎车。如果行车记录仪和沿途监控表明两车之前全无纷争,是否说明目前证据即可作为路虎车危险驾驶行为的证据?
      此外,事后维权何以频频受阻。最初,交警现场判定涉嫌危险驾驶,未出具事故认定书,这一点应该无可指摘;此后流程就有些费解了,先是朝阳区交警大队认定“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予立案;随后向桂林路派出所移交案件,追究路虎车驾驶员寻衅滋事罪,但两次移交,均被拒收;车主报案后,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又认定“无违法事实”,终止调查;吕先生向交管、公安等多个部门申请了复议。记者采访被桂林路派出所告知“没有分局联系方式”。拖了近三个月,长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终于通知吕先生“原不予立案决定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撤销原决定,重新调查,一月内或出结果,而在媒体监督和舆论压力下,几乎一天就迎来了警情通报。
      罗列其间坎坷,未曾亲历者或也能从字里行间复原出吕先生讨公道的种种辛酸。一起视频证据清晰的简单车祸维权,车主却接连遭遇踢皮球式“礼遇”,不能不让人遗憾。甚至最终“发回重查”“警情通报”等关键进展,到底是刑事复议程序“缓缓”奏效,还是媒体介入步步追问下的陡然提效,可能都需要厘清。
      所幸,路虎车主已被采取刑事措施,相信后续会有公开详尽的调查来释疑。去年底的车祸,一拖三月,多次反转,不仅会耗散公众信心,复议重查也是一种执法资源的浪费。如今终于被立刑案,值得肯定,但此前波折却也需给出说法:此前“无违法事实”认定结论被推翻,相关责任人是否涉及失察渎职乃至职务犯罪?路虎车真有网友猜测的神秘影响力吗?对此,后续调查不能惜墨如金,更不能讳莫如深。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