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采挖的花木 被呵护的修复



  • 办案人员在树木环状剥皮案现场开展勘查



    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入口处的管护提示牌矗立在山林间,提醒访客遵守森林防火与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守护自然生态。

    编 者 按
      这不仅是一起案件、一名七旬老人的忏悔,更是一场关于生态修复的司法实践。植树节前夕,记者走进大熊猫国家公园,看到百余株被采挖的兰花已重回山林。
      当法治理念被种在心里,这是另一种“植树”——愿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百余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能换来什么?在药材市场,它们可能是一笔不菲的收入;在刑法条文里,它们是“情节严重”的铁证。
      但在2025年11月25日的法庭宣判中,它们换来的是一名七旬老人的忏悔,和一纸判处刑罚的判决。
      王某某,平武县农民,小学肄业,70岁。2023年12月,他和同村人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徒手采挖白及、独花兰、独蒜兰百余株。
      法庭上,公诉人出示证据:采挖地点位于国家公园;入口处立有界碑,写明“禁止伤害野生动植物”;巡护员曾多次劝阻——他不是不知道,而是“放任”。
      辩护人则提出:老人年迈,文化低,无获利,百余株已移栽存活。合议庭最终选择了一条“中间道路”:定罪,但减轻处罚;惩罚,但重在修复。
      植树节前夕,记者走进大熊猫国家公园,追踪这百余株兰花的命运,也追问一个更深层的问题:在生态保护的红线前,法治如何既守住底线,又传递温度?

    寂静山林的非法来客
      2023年12月初。川北的寒意已深入骨髓,绵阳市平武县大熊猫国家公园里只有山风掠过原始森林的呼啸。
      大熊猫国家公园,万籁俱寂。这里是国宝的家园,也是无数珍稀动植物的庇护所。一双手,却像一把匕首,划破了国家公园的寂静。
      王某某沿着早已摸熟的山路,悄无声息地潜入。他此行的目标明确——那些生长在腐殖土中、幽谷石缝里的植物。
      白及、独花兰、独蒜兰……这些在植物学家眼中堪比黄金的珍稀兰科植物,在王某某眼里,只是药材市场上明码标价的“货”。
      “听说现在城里人搞养生,这些植物,值钱。”抱着这样的念头,让王某某在寒冷的山林中,像梳子一样细细“梳理”着这片本应绝对宁静的土地。
      他没有专业工具,全凭一双手。粗糙的手指直接插进冰冷的泥土,将一株株生长了数年甚至十数年的兰草连根拔起,抖掉泥土,随意扔进麻袋。
      独蒜兰、独花兰、白及,这些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许多从种子萌发到开花,需要长达数年的光阴,而毁灭,只在一瞬间。
      后经四川楠山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权威鉴定,被采挖的百余株植物,均为兰科珍稀物种,并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

    一场特殊的庭审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显示:王某某采挖的百余株野生兰科植物,全部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采挖地点位于大熊猫国家公园内;案发后,除送检留样的1株外,其余已全部移栽回大熊猫国家公园。
      王某某的辩护人提出:老人年过七旬,小学肄业,常年居住边远山区,对保护植物缺乏认知;采挖方式是徒手,未使用破坏性工具;植物已全部移栽存活,对生态环境的损害得到最大程度修复。
      公诉机关则强调:平武县相关部门多年来以多种形式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大熊猫国家公园入口处立有界碑,明确写着“禁止伤害野生动植物”;巡护员曾多次对王某某进行劝阻和宣传——他并非不知,而是“放任”。
      经审理,法院认定王某某的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且涉案数量较大,远超司法解释规定的“十株以上”,情节严重标准。
      但判决书写道:“王某某具有自首情节,其年迈常居边远山区,文化程度较低,系徒手采挖,案发后涉案植物均及时移栽回保护区内,在本案中无非法获利……对其减轻处罚更能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最终,王某某被判刑罚。宣判后,王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走出法庭时,他对法官说:“以后再也不敢了,也告诉村里人,山里的东西不能随便挖,尤其是大熊猫国家公园内的一草一木。”

    另一种“植树”
      在植树节前夕回望这起案件,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个老人的忏悔,更是一种新型的生态修复司法实践。
      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副院长、本案审判长峥嵘告诉记者,环境资源案件不能“一判了之”,更不能“只惩不治”,“对于王某某这样的案件,惩罚不是目的,修复才是根本。我们把植物移栽回去,把法治理念种进他心里,这才是真正的‘植树’”。
      在宝兴县灵关镇,另一起案件同样印证着这一理念。2024年4月,61岁的杨某某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自己商品林地的275株柳杉进行“环状剥皮”——一种让树木缓慢死亡的采伐方式。被林业站工作人员制止后,他主动到案、如实供述,最终因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缓刑2年6个月。
      判决生效后,杨某某在自家林地补种了300株柳杉苗。他对前来回访的法官说:“以前觉得自己的树想怎么砍就怎么砍,现在知道了,林子是国家的,也是子孙的。”

    从“要我护”到“我要护”
      两起案件,两个老人,两种罪名,却指向同一个问题:在国家公园体制建设的背景下,如何让世代居住于此的村民真正成为生态的保护者,而非破坏者?
      “以前进山挖药、砍树的人多,我们天天追着撵。现在案子判了,宣传也跟上了,很多人主动问我们:这棵树能不能砍?那个药能不能挖?这种‘问’,就是进步。”老河沟巡护员说道。
      数据显示,自大熊猫国家公园成立以来,国家公园范围内盗伐滥伐、非法采挖等涉林案件正逐年下降。

    记 者 手 记
    春风又绿老河沟
      植树节前夕,记者跟随法官前往老河沟回访。在当年王某某采挖的地点,移栽的独蒜兰已萌发新芽,白及的花箭正破土而出。
      “兰科植物对生长环境要求很高,移栽能存活,说明这个地方生态好,也说明我们抢救及时。”随行的平武县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说。
      站在界碑前,记者重读上面的文字,“您即将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禁止野外用火,禁止伤害野生动植物”。
      这块界碑,王某某经过无数次。以前,它只是一块石头;如今,在一纸判决、一次庭审、一场回访之后,它成了一座丰碑——刻着一个道理:绿水青山,需要法治守护;而法治的温度,就藏在对每一个“王某某”的教育挽救里。
      春风又绿老河沟。那些被移栽回去的兰花,正在属于它们的土地里,静静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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