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失声明
-
四川康庄律师事务所王兆丰律师于2026年3月1日不慎遗失四川省司法厅于2025年4月7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5101202110307146,执业证流水号:NO.12225603),声明作废。
2026年3月10日

数字版
02 特别报道
四川康庄律师事务所王兆丰律师于2026年3月1日不慎遗失四川省司法厅于2025年4月7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5101202110307146,执业证流水号:NO.12225603),声明作废。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