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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无 声 处 听 惊 雷
当电影镜头对准隐形的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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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珩入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综合报道
2026年的春节档很热闹,但有一部电影显得有些“另类”。
当其他影片都在用喜剧和特效烘托节日气氛时,由国家安全部指导创作、张艺谋执导的电影《惊蛰无声》让观众在马年新春走进了当代隐蔽战线。影片名字取自二十四节气,寓意春雷乍动、蛰虫惊醒。但在观影后的相关采访中,不少观众提到的一个词却是“后背发凉”。
这种凉意,并非来自血腥暴力的视觉刺激,而是源于一种前所未有的真实感。片中,雷佳音饰演的科研专家李楠,因受境外势力的金钱诱惑,将我国最新战斗机的隐身材料数据拱手让人;朱一龙饰演的国安副队长黄凯,因个人生活中的一次“失足”被境外女特工抓住把柄,在恐惧与侥幸中沦为“内鬼”;而易烊千玺饰演的严迪,则必须承受着战友的误解与内部的调查,将身份隐藏在阴影深处。
蓝冷调的都市夜景、急促细碎的剪辑,以及短视频式的特写镜头,让这部影片在艺术评价上充满了争议——“剧情悬浮”“为了反转而反转”“像是流水线上的行活”,豆瓣评分仅为6.2分 。但在“国师”翻车与“顶流”演技的舆论喧嚣之外,一个更深层的命题浮出水面:当电影镜头对准那些“没有名字”的人,我们究竟在看什么?
一部“较真”的普法教科书
如果仅仅把《惊蛰无声》当作谍战悬疑片来看,它的逻辑漏洞确实容易被挑剔。有观众质疑,敌特将高科技涂料喷在帽子里传递,全然不顾液体的挥发性;在遍布监控的都市里,接头方式居然是去垃圾桶里翻手机,这种“上世纪”的手法显得很儿戏。
然而,若将其视为一部“国家安全普法剧”,影片的细节便耐人寻味了。
影片中,李楠泄露的“战斗机隐身材料”属于国防领域的国家秘密。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法律不止于约束普通人,更在于规制执掌公权力的人。当黄凯利用副队长职务之便,在系统中查询内部行动方案、调取专案组信息时,他触碰的是国家安全法第十三条的红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观影归来,让人记忆深刻的,是那些看似“无所不能”的高科技侦查手段——大数据分析、AI算法追踪、无人机监控、信号溯源等。国家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开展情报信息工作,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对情报信息的鉴别、筛选、综合和研判分析。但这些在银幕上呈现出的科技感,并非法外特权。影片借角色之口,传递了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划定的职权边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科技手段的应用,必须在法律框架内、经过严格审批程序、以实际需要为限度。
这种对法治细节的执着,源自影片的特殊出身——国家安全部的全程指导。国际关系学院国家安全学院文化与传播系讲师刘以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这种指导确保了技术细节、人物形象乃至行动逻辑的真实性。观众看到的是真实与艺术的平衡,是经过“脱密解密”处理后的艺术真实。换句话说,编剧或许有漏洞,但法律没有。
“较真”的人和一部消失的手机
电影里,易烊千玺饰演的严迪为了揪出内鬼,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面对忠诚测试和昔日同僚的误解,始终没有动摇。很多人觉得这很“燃”,但对于攀枝花市国家安全局干警陈格来说,这却是他29年职业生涯的每一天。
陈格常说一句话:“我是一个较真的人,不拔出危害国家安全的‘钉子’,我睡不着觉。”
2020年,留学博士张某某为泄私愤损害国家利益,主动投靠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陈格领受任务后发现,所有证据链条都指向一个关键物证——一部嫌疑人用于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多次勾连的陈旧手机。然而当嫌疑人终于松口供出藏匿地点,陈格带队千里奔袭赶到沿海某地时,面对的却是一个大大的“拆”字。那部手机,早已在拆迁中不知所踪。
线索中断,证据链将崩,但陈格没有放弃。他和战友们坚持追踪,经过数日艰苦走访调查,最终证人、证物悉数到案。那个仅始于情况通报的线索,最终被他办成了“铁案”。
在战友们眼里,陈格像“一台永不断电的马达”。由于常年异地办案、全天候工作,他身患多种慢性疾病,心脏做了支架,日服的药品多达十几种。同事半开玩笑半是心疼地说,“他吃的药以公斤计算”。陈格却不以为意,在一篇自述里,他将工作分为两种:一种是职业,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一种是事业,可以为了它不顾一切,无畏风雨艰难。
陈格的故事,无疑是电影中“严迪”们的现实底色。影片中,国安干警们在暗巷里的追踪、在屏幕前的毫秒攻防,都是隐蔽战线“料敌于无形、化险于未萌”的日常写照。在现实中,像陈格这样的英雄,他们的名字只在表彰文件里短暂停留,然后再次隐于人海。饰演严迪的易烊千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做这一类工作的人,是行走在阴影、黑暗里面的。”当我们在银幕上看到那些俊美的面孔饰演的“无名英雄”时,或许更应该想起那个在拆迁废墟里刨土寻找一部旧手机的身影。
从“沉睡条款”到“惊蛰春雷”
把《惊蛰无声》放在中国法治题材电影的谱系中观察,会发现它并非孤例。
两年前的春节档,一部《第二十条》曾引发全民对刑法中“正当防卫”条款的大讨论。最高检发文评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那句“法不能向不法让步”,通过韩明检察官在听证会上的慷慨陈词,穿透了银幕,成为街谈巷议的法治共识。
从《第二十条》到《惊蛰无声》,官方以影视形式介入普法宣传的路径愈发清晰。如果说《第二十条》唤醒的是关乎公民个人权利的“沉睡条款”,那么《惊蛰无声》试图唤醒的,则是全民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认知。
刘以宁在接受《北京日报》记者的采访中表示,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国安给公众的印象是“只做不说”“神秘莫测”。虽然维护了必要的保密需求,但也使公众对国家安全的内涵认知模糊,甚至认为离自己很远。近年来,这种局面正在发生积极变化。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内容丰富,有新闻、信息、案例,辅以图解或视频,让隐蔽战线从抽象概念变成可感知的日常存在。从国家安全部开公号到《惊蛰无声》,可以看到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正在从“高冷神秘”的单向输出,转向“可感可触”的双向互动。在《惊蛰无声》中,主角为了执行追捕任务出示证件临时征用路过车辆,这很真实。配合国安干警工作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类似这个情节所产生的科普作用,有助于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筑牢国家安全和反间防谍的人民防线。
这背后是更高层面的工作智慧。国家安全部在“十五五”时期的重点工作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国安影视工作,将其作为掌握舆论斗争主动权的关键一环,“力争每年都有‘爆款’国安影视作品夺目亮相”。敌人可能就在你我身边,英雄也在你我身边——这种“身边潜伏”的设定,让观众在享受视觉盛宴的同时,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国家安全教育。
正如《第二十条》让无数检察官重新叩问职业初心一样,《惊蛰无声》也试图让普通人意识到:在写字楼、实验室、咖啡馆这些看似寻常的日常场景中,或许正上演着关乎国运的无声较量。维护国家安全,不再是抽象的口号,而是写入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的具体义务,“公民和组织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
春雷惊蛰,既是对暗处间谍活动的震慑,更是对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的召唤。
走出电影院,夜色中的城市霓虹依旧。在无数座高耸的写字楼的某扇窗户里,可能有人在深夜点击着不该点击的链接;在汹涌的人潮中,有人像陈格那样,正为了一个“钉子”而追踪到底。
电影终究有散场的时候,评分可以高低,演技可以争论。但在真实的泛着蓝光的都市夜景里,在那些“没有姓名”的国安战士心中,战斗从未停歇。
惊蛰无声,但春雷应在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