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   我司已依法取得原农科村镇银行(以下称原债权人)不良资产债权,并通过平昌县邮政局邮寄《债权转让通知书》,《催款函》,但邮寄回执单显示部分债务人未签收,为此公告如下:
      1.各债务人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受让债权人平昌县秦巴昌盛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履行全部债务清偿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欠款本金、利息等全部应付款项),清偿款项需足额支付至受让债权人指定以下账户,不得向原债权人或其他第三方支付:
      账户名:平昌县秦巴昌盛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昌汉王庙支行
      账号:951196013075548888
      联系人:唐海彬 电话:13568453338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北滨路十二号缘河花园
      2.原《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受让债权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3.基于前期通过向债务人,担保人邮寄债权转让通知书无法送达或拒绝签收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即视为债权转让通知书已再次有效送达。因未及时知悉公告内容或逾期履行义务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债务人、担保人自行承担。
      4.各债务人,担保人如对本次债权转让的真实性,债权金额,担保责任范围等事项存在异议,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受让债权人提交书面异议及充分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认可本次债权转让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本公告所明确的权利义务。
      特此公告。
      平昌县秦巴昌盛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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