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大代表畅谈基层治理“绣花功夫”

  •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它如同社会肌体的“毛细血管”,其健康通畅与否,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民生福祉。
      今年省两会上,多名省人大代表聚焦基层治理这一关键领域,提出了富有见地的建议。他们或着眼于激活社会内生力量,为自治组织培育赋能;或发力于筑牢社区法治根基,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或聚焦于城市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旨在美化环境、优化秩序。这些建言从不同维度指向一个目标:下足“绣花功夫”,不断织密治理“针脚”,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省人大代表李凊:在老旧小区培育赋能自治组织
      “当前,群众自治组织在基层治理中已初步发挥作用,但整体发展不均衡,尤其在缺乏物业管理等市场化服务主体的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等‘两类区域’,涉及居民数量多、覆盖范围广,其普遍面临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自治组织建设与运行面临更多挑战,尚未形成成熟稳定的自治格局。”为此,今年省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省人大经济委员会委员、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凊带来关于基层治理中培育赋能自治组织、增强其内生动力的建议。
      她建议,构建专业化、法治化社工队伍体系。建立分层分类培训机制,围绕组织动员、矛盾调解、资源链接、应急处置等核心能力开展专题培训。试点组建“社区工作者+法律从业者”志愿服务队伍,吸纳律师、公证员、法学专业学生等力量,从省级层面制定推广方案,逐步实现市(州)、区(县)全覆盖。建立法律维权机制,为社工依法履职提供法律咨询、纠纷代理、权益保障等服务,明确履职边界与法律责任,推动社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开展。
      以政策激励为导向,精准孵化培育各类自治组织,激发居民参与热情。出台专项激励政策,通过项目化引导、资金扶持、场地提供、评优表彰等差异化支持措施,重点在“两类区域”孵化业主委员会、院落自治小组等自治组织。聚焦自治组织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开展组织管理、依法维权、矛盾调解、活动策划等专题培训,提升组织规范化运行能力。搭建跨区域交流合作平台,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引导自治组织形成联动协同治理机制。
      构建“行政引导+居民自治+多元协同”运行模式,完善自治组织参与治理的渠道与平台。健全“院落议事会”“社区听证会”等协商机制,明确自治组织主体地位,推动社区公共事务“大事共议、小事共管”。建立自治组织与基层政府、社区居委会的联动机制,厘清各方职责边界,形成政策指导、桥梁搭建、需求服务的治理合力。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居民参与自治情况纳入信用评价、评优评先体系,通过积分兑换、荣誉表彰激发参与热情,同时建立自治组织失信惩戒机制,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针对“两类区域”无物业管理现状,引导自治组织承接环境卫生清扫、公共设施维护、邻里矛盾调解等公共服务,逐步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自治格局,摆脱对行政力量的过度依赖。

    省人大代表周忻:法律顾问不能“只挂牌子”
      “社区虽小,却承载着万家灯火;事务虽细,却关乎着法治宏图。提升社区依法治理能力,就是要把法治精神融入居民的日常生活,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法治的守护。”今年省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四川法之缘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周忻带来了关于提升社区依法治理能力、筑牢法治社会微基础的建议。
      为社区“赋能”,配强法治“参谋”。建议由司法厅牵头,联动法院、检察院,全面深化“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并推动其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不能只挂个牌子,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让法律顾问深度参与社区治理,为制定居民公约、审查重大合同、调解复杂纠纷提供专业意见,成为社区党组织的“法治参谋”和居民的“身边法律人”。
      让公约“生效”,激活自治“活力”。启动“居民公约提质增效行动”,引导各社区在专业法律指导下围绕电梯加装、停车管理、养犬规范、垃圾分类等痛点难点,通过民主程序制定或修订居民公约。关键是要明确权利义务和违约处理机制,让公约不再是“纸上文章”,而是具有约束力的“行动指南”。对于模范遵守公约的居民,可探索纳入社区诚信积分予以激励。
      把解纷“打通”,构筑化解“终点站”。大力推广“社区法律之家”模式,整合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社区民警、法律顾问等力量,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站。推动法官、检察官力量下沉,建立巡回审判点、检察联络站,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让绝大多数社区矛盾在“家门口”就能找到权威、管用的解决渠道,避免小纠纷升级为大矛盾。

    省人大代表武秀峰:以精细治理提升城市管理能力
      “城市作为人口集聚核心区域,环境品质与管理水平直接关系群众日常生活与切身利益。现阶段城市管理仍存在诸多短板,公共秩序、作业管理等领域问题频发,影响城市形象与居民生活质量,亟待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举措加以解决。”今年省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民盟中央委员、成都市律协副会长、四川绅豪律师事务所主任武秀峰聚焦城市治理与民生福祉,提交关于提升城市管理能力、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的建议。
      建议指出,当前城市管理与环境建设存在两方面突出问题。一是公共秩序乱象频发,机动车占道乱停放挤占人行道与消防通道,损毁公共设施、威胁通行安全;部分公交车违规在道路中间上下乘客,加剧拥堵与事故风险;中心城区线缆纠缠悬挂形成“空中顽疾”,既破坏景观又存在安全隐患。二是作业管理失序扰民,环卫高峰时段高压水枪作业产生噪音与水雾,影响市民出行且存在传播风险;行道树选种与修剪缺乏科学规划,枝叶遮挡信号灯、掉落物伤及行人和车辆,带来安全隐患与财产损失。
      武秀峰提出四项建议,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第一,健全标准体系,夯实管理基础。由省政府督促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门制定《城市管理作业服务规程》,明确环卫作业避开早晚高峰、高压作业规范警示与水压控制、行道树科学选种与标准化修剪、公交规范停靠与违规处罚、空中线缆“入地、入管、贴墙”整治等细分标准,以制度划定管理边界。第二,强化技能培训,提升作业水平。建立“岗前培训+定期轮训+技能考核”长效机制,将作业规范、安全知识、服务礼仪纳入核心培训内容,覆盖环卫、绿化、公交等一线从业人员,实行技能水平与薪酬待遇挂钩,激发从业人员规范作业积极性。第三,压实管理责任,强化履职担当。明晰各执法部门监管职责与责任清单,将机动车停放、公交运营、线缆整治等纳入日常巡查重点,推行“发现—处置—销号”闭环管理,按月通报整改率,对履职不力、问题频发单位约谈问责,确保责任落地。第四,完善监督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强化上级常态化层级监管并纳入绩效考核,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与联合督查机制协同处置跨领域问题,依托城市服务热线、政务App搭建“随手拍”平台,实行群众诉求24小时受理、72小时反馈,落实“接单—处置—评价”全流程闭环,构建政府监管、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共治格局。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周夕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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