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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催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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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保证人(共同还款人)在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办理贷款、或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并未按照与我行签订的相关文书规定,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保证责任,已构成违约。现我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公告。本公告所列清单为截至2025年12月26日的贷款余额及欠息【最终金额以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保证人履行偿还义务之日计算为准】。请下列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保证人(共同还款人),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与我行联系,履行还款义务,否则我行将采取法律措施向你方追偿,并要求你方承担我行实现债权而产生一切费用。
联系电话:13981121929 13060175777
特此公告
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