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正公告

  • 雅安蓝源置业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6年1月6日在《四川法治报》02版上刊登的(案号)雨水罚(2025)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因文字笔误,现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部分内容做如下更正:将“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7427.03万元”,更正为“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7427.03元”,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更正。
      雅安市雨城区水利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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