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 特别报道
-
成都市青羊区法院:
“以保促调”高效化解涉企商事纠纷
-
实践中,较多当事人基于保全需要不愿开展调解工作,在先行调解陷入僵局情况下,法院该如何办?成都市青羊区法院今年6月印发《关于先行调解案件保全事项办理的通知》,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先对另一方当事人财产进行保全,以保全的强制力为调解搭建信任桥梁。
2023年8月,某电气公司与某电力工程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某电气公司向某电力工程公司供应高低压柜等设备。后某电气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供货义务,并与某电力工程公司完成对账,但某电力工程公司仅支付了部分货款且屡次推脱。某电气公司遂诉至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同时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
成都市青羊区法院收到诉讼材料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本应具有良好的调解基础,但某电气公司坚决“不调解、先保全”。面对这一情况,青羊区法院并未简单将案件保全后进入审判流程,而是主动引入“以保促调”工作机制,分步推进纠纷化解。
本案承办法官指导调解员主动联系某电气公司、某电力工程公司进行调解,经核实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了解到某电力工程公司确有还款意愿但资金周转困难。调解员遂与某电气公司协商,告知其某电力工程公司困境,并提出分期还款建议。在调解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电力工程公司分五期向某电气公司支付货款及质保金610559元,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某电气公司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目前,某电力工程公司已完成第一期支付。
本案是青羊区法院运用“以保促调”制度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生动实践。该院优化保全工作流程,推动形成“保全促谈、调解止争、确认保底”完整闭环。对于采取保全措施后但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转入审理,确保当事人权益得到合法保障。
杨景城 谭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