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郫都区:

    “三重协同”织密社区矫正监督网

  •   近年来,成都市郫都区检察院聚焦社区矫正监督核心职责,创新构建“教育引导、数据赋能、闭环管理”三重协同监管模式,推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明确的特定主体从业禁止规定在社区矫正环节精准落地,以高质量检察监督为区域经济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教育引导协同发力,压实监管责任“前置关”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明确规定,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刑,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以及被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满未逾二年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为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带病”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从而给公司经营和市场秩序埋下隐患,该院以检察建议为抓手,推动法治教育与日常监管深度融合:一方面,该院向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将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从业禁止规定纳入入矫宣告“必修课”,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即明晰法律红线;另一方面,推动社区矫正机构将从业限制核查纳入日常监管全流程,通过常态化教育提醒,持续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敬畏心与守法自觉性。

    数据赋能协同破局,打破信息壁垒“阻隔墙”
      为实现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精准监督,郫都区检察院主动与郫都区行政审批局建立协同机制,打破社区矫正对象身份信息与商事登记主体资格信息间的“数据壁垒”。通过授权检察机关查询社区矫正对象的任职情况,有效拓宽了检察监督的覆盖面与穿透力,为快速甄别违规任职线索提供了关键数据支撑。
      截至目前,该院通过比对社区矫正对象数据与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已精准筛查出本地区社区矫正对象违规任职线索11条,并第一时间通报社区矫正机构,提升了检察履职的动态监督效能。

    闭环管理协同联动,织密风险防控“防护网”
      推动刑罚执行与企业登记部门联动,是堵塞监管漏洞的关键。郫都区检察院着力推动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与行政审批局构建“双向联动、动态监管”的闭环机制:社区矫正管理局在接收社区矫正对象时,及时将禁止从业的对象信息共享至行政审批局,为商事登记源头防控提供精准指向;行政审批局在履职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违规任职线索,第一时间通报社区矫正管理局与区检察院,为后续核查监督提供依据。
      今年以来,郫都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已向行政审批局通报相关社区矫正对象信息100余条,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监管的精准性与实效性。
      通过构建“三重协同”监管模式,郫都区检察院有效打通了检察、社区矫正、行政审批等部门间的协作壁垒,既填补了监管空白、彰显了法律刚性,又清除了企业内部治理隐患,有力维护了企业资产安全与市场诚信体系。下一步,该院将常态化开展信息核查与跟踪监督,以高质效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楼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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