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中市恩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公告

  • 四川鑫隆伟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收到你单位原职工杨杰提出的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申请。
      经审核,该职工所受伤害已被认定为工伤,依法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于你单位未依法参保并缴纳工伤保险费,现责令你单位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情况进行核实,并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逾期未支付,我单位将先行支付并向你单位追偿。
      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巴中市恩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限期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催告通知书》(恩区社险函(2025] 10号)。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国资大厦4楼巴中市恩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联系 人 :严 海 林 ;联 系 电 话: 0827-3663907、18116710421)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巴中市恩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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