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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法院:
开展“枫面课堂”法治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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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为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近日,成都高新区法院联合成都石室天府中学(交子校区)初中部在成都高新区法院开展“枫面课堂”法治教育实践活动。
在模拟法庭环节,同学们通过两件由校园欺凌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及“名誉权侵权民事案件”庭审了解开庭全流程。现场还邀请法官及律师代表点评模拟庭审表现,并向现场师生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阐述青少年不良行为的发展轨迹,分析讲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诱因、思想根源,让全体师生对法律有更深刻更真切的感受。
下一步,成都高新区法院将持续开展针对青少年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和法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