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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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内部理财”项目保险代理人诈骗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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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不少人因信任从业者身份,轻信“内部渠道”“高额回报”的承诺,最终陷入财产受损的骗局。近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诈骗案件,为金融消费者敲响了警钟。
周某某是某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销售代理人,负责客户保单售后服务等工作。2023年3月至2024年6月期间,周某某利用其职业身份产生的信任关系,以两种方式实施诈骗:一是虚构“内部理财产品”。她向客户宣称公司有专属内部理财项目,以“投资1万元每月返利100元”“保本高息”为诱饵,诱骗客户投资。为获取信任,她还通过摄影店伪造保险公司理财凭证,发送给客户作为“投资依据”;同时指导客户通过保单借款套取资金,再将款项转入自己账户。二是编造事由“借款”。她以“银行卡损坏需要周转”“做生意资金短缺”等为由,向客户许诺高额利息借款。周某某先后骗取杨某某、王某某、李某某等12人共计274万余元。
2024年7月9日,周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今年1月,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周某某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274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某犯诈骗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周某某诈骗违法所得274万余元,责令分别退赔各被害人。
目前,此案一审判决已生效。
据法治日报 潘从武 马姝涵/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