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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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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开展“亮剑”行动
为期半年,剑指电诈、“飙车炸街”、非法集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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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重点
招摇撞骗类接触性诈骗犯罪、招聘求职类诈骗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小黄卡”等非法小广告乱象、传销犯罪、“医托”乱象、黑加油点等成品油非法违法行为、危害数据安全类违法犯罪、“飙车炸街”、非法集资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成都市公安局近日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以“听民意、护民生”为主题的“亮剑”专项行动。
成都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坚持民意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牢固树立“民生无小事”理念,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从“小切口”入手,以“零容忍”态度、“钉钉子”精神,重点打击整治招摇撞骗类接触性诈骗犯罪、招聘求职类诈骗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小黄卡”等非法小广告乱象、传销犯罪、“医托”乱象、黑加油点等成品油非法违法行为、危害数据安全类违法犯罪、“飙车炸街”、非法集资等涉民生违法犯罪,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坚决筑牢民生安全屏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专项行动中,成都公安将坚持“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充分发挥各警种资源专业优势,因地制宜开展突出乱象和违法犯罪打击整治,严打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铁腕整治治安乱象。
另据了解,14日,成都市公安局与成都市委金融办、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城管委、成都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召开联动工作会,进一步加强市级部门的联动协作,推动健全案件移送、联合执法、情况通报机制,扎实深入开展“亮剑”专项行动,最大限度从源头上化解风险隐患,提升共管共治效能。
经典案例
案例一
借款13万元 要还款1260万元?
近期,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接到群众叶某报案称:其于2023年11月至2025年3月期间,因“套路贷”陷入多重债务陷阱,个人初始借款13万元,经5家公司、11名放贷人通过“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等手段,最终贷款被恶意垒高至1260余万元。
成都高新公安成立工作专班迅速开展案侦工作,经查,犯罪嫌疑人何某、吴某、付某等人利用成都一住房租赁公司表面从事住房租赁业务,实则长期从事非法借贷活动,该公司以借款人名下房屋为担保,在同借款人签订的虚假房屋租赁托管合同外衣掩护下,以“租赁违约金”名义按月息30%(年息180%)收取不受法律保护的高额利息。经依法审计,查实该公司在高利放贷违法犯罪活动中,涉及借款受害人200余名,非法出借涉案资金累计4900余万元。
高新公安通过缜密侦查、循线深挖,于11月11日晚组织开展收网行动, (紧转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