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龚群 李黎洪)近日,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携手涪城区总工会,对一起网约车司机与汽车租赁公司租车押金纠纷开展联合调解,帮助网约车司机曾某收回了押金5000元,圆满化解纠纷。
曾某为方便照顾两个子女并补贴家里开销,选择成为一名工作时间相对灵活的网约车司机。今年3月17日,曾某与某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网约车租车租赁合同,约定曾某租赁该公司的一辆小轿车从事网约车营运3个月,每月租金3400元。当天签订合同后,曾某向该公司支付押金、租金及报名费合计8660元。曾某取得该车使用权后,从事网约车客运服务。
6月16日,合同到期后,曾某将该车归还汽车租赁公司,公司相关人员承诺于30个工作日后退还押金,但迟迟未兑现。曾某因急需用钱给子女交学杂费,遂向法院起诉汽车租赁公司,并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涪城区检察院快速受理,承办检察官耐心听取曾某的意见和诉求,指导其补充收集租赁合同、交费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在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后,承办检察官采用“背靠背”方式,找曾某和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刘某分别沟通交流,双方均表示愿意和解。根据与区总工会会签的协作机制,涪城区检察院及时将该案移送与区总工会联合成立的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
9月11日,在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检察官与工会调解员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调解中,刘某称公司资金很紧张,只能分期付款,曾某则表示公司须全额一次性退款。检察官详细讲解法律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后果,耐心释法说理,讲明利弊得失,引导双方一次性彻底解决。工会调解员宣讲劳动者权益保护法规,劝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刘某当场向曾某转账5000元,一次性全额退还租车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