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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我中心依法受理唐加伟投诉你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一案,因你单位未提供相关资料配合调查,现我局将依据投诉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为投诉人办理应参保未参保补登记业务。
办理补登记业务后,你单位应及时为职工唐加伟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具体缴费金额以缴费当日系统生成的实际金额为准。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我中心将依法核定你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推送税务部门进行征收。
成都市成华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