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履行催告书

  •   (文书号:成新都区人社处催〔2024〕27号)四川五甲工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年1月7日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成新人社监处决字〔2024〕第27号),责令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5日内支付9名劳动者工资并加付百分之五十的赔偿金共计145159.5元的行政处理决定。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要求你(单位)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支付9名劳动者工资并加付百分之五十的赔偿金共计145159.5元的行政处理决定。
      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9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