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01版)李瑞手中的4颗雀鹰蛋,旋即被一名买家以3000元买走。这些脆弱的生命在买家手中流转,其中部分在警方的努力下最终被查扣、鉴定、确认身份——苍鹰、雀鹰、游隼、松雀鹰等,均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盗猎者不止陈峰3人,还有为盗猎行为提供居间介绍的王君(化名)、非法收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楔尾绿鸠的王伦(化名)、在德阳市私设捕鸟网并将猎物卖给李瑞的阿杰(化名)等人,一张盗猎国家保护动物的犯罪网已然形成。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公安机关侦破该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陈峰等7人落网。经专业机构鉴定评估,此案查明的涉案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触目惊心:苍鹰及雀鹰成体整体均为价值25000元/只,其蛋价值均为12500元/个。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亮剑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14日下午,该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绵竹市法院开庭。该案由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青担任审判长,组成7人合议庭开庭审理,四川省第二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建以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庭。
庭审现场,苏青说:“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态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陈峰忏悔:“其实我很喜欢这些动物,没想到因为认知错误,却从爱鸟者变成了害鸟者,希望大家不要把喜爱凌驾于法律之上。”陈峰当庭认罪认罚,此外,陈峰还检举揭发了其他盗猎珍稀野生动物的不法人员。
法院查明,本案中涉案的苍鹰、雀鹰、游隼、松雀鹰、楔尾绿鸠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随意猎捕。最终,7名被告人均被判刑,并处罚金。法院还判决7名被告人对生态功能损害价值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按四川若尔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招鹰架实施方案》履行生态修复责任。此外,阿海因实施非法猎捕、买卖苍鹰行为的地点位于吉林省长春市,经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委托,由长春市九台区林业和园林局出具《生态修补方案》,责令阿海在吉林九台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架设“秘境之眼”红外设备,用镜头记录保护区的野生动物,提升该区域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
为何盗猎苍鹰等造成的生态损失会以实施招鹰架的方式来替代修复?苏青告诉记者,苍鹰、雀鹰、松雀鹰、游隼都是捕食性猛禽,特别是雀鹰,主要食物是鼠类和兔类,在森林、草地和农田鼠害控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修建招鹰架,通过吸引猛禽前来栖息、筑巢达到控制鼠群目的,有效促进“草-鼠-鹰”生态链建立,进一步维护保护区内生态平衡。
饲养野生动物也违法
莫让爱好碰红线
近年来,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许多珍稀鸟类频频出现在人类生活区,也带来一个新问题:如果仅仅是喜欢野生鸟类,带回家养几天再放生,没有出售、租借等牟利行为,算违法吗?
苏青提醒,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受法律严格保护,禁止个人擅自饲养;私自饲养将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若发现相关行为,应立即向林业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即便是在路上遇到受伤鸟类,也不应带回家中。”该案审判员余琦说道,“普通人缺乏相应的专业救助知识,私自将受伤鸟类带回家救助、饲养可能会造成其死亡,应第一时间联系当地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或报警处理。另外,野生动物可能携带一些病菌,也不宜将其带回家救助。”
“涉案的一些所谓‘爱鸟人士’,实际上是以亲近自然之名行盗猎之举。”法官提醒,任何爱好都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应摒弃陋习,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风尚,在守法基础上喜爱动物、保护动物,拒绝非法食用、猎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记者手记
苍鹰破壳的第一声啼鸣、游隼振翅山崖的身影,这些充满诗意的美景曾醉倒多少旅人,却差点葬送在偷猎者的手中。此案的审判,不仅斩断了一条横跨多省的犯罪链条,更以法律之名重申:万物有灵,敬畏自然,方为文明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