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浩(公民身份号码:5134011994082071 12)、刘勇(公民身份号码:513401197111 300819):
本委受理的刘勇与四川健科林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张浩追索工资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们,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西市劳人仲案〔2025〕152号”仲裁决定书,主要内容:对申请人刘勇的仲裁申请作撤回处理。本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决定书(地址:四川省西昌市风情园路5号市人社局三楼仲裁院),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西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