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峨眉山东达长鑫矿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已于2023年12月15日由峨眉山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并依法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多次通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等利害关系人移交证照、印章等资料(包括但不限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截至本公告日,管理人未能接管上述资料。为维护峨眉山东达长鑫矿业有限公司及债权人合法权益,现声明如下:
峨眉山东达长鑫矿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81709025918W)全部证照及印章自2023年12月15日起作废。2023年12月15日后使用前述证照、印章的行为均属无效,擅自使用者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峨眉山东达长鑫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5年7月23日